雙通道

定點零售藥店

“雙通道”是指通過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兩個渠道,對於臨床價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品種,要及時納入“雙通道”管理。

基本介紹


2021年,河北省受理省本級國家醫保談判藥品“雙通道”定點零售藥店申請。
“雙通道”定點零售藥店應符合資質合規、管理規範、信譽良好、布局合理等要求。
為了保證國家醫保談判藥品順利落地,滿足患者合理用藥需求,2021年5月10日,國家醫保局國家衛健委公布《關於建立完善國家醫保談判藥品“雙通道”管理機制的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規定,各地醫保部門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定遴選標準和程序,將資質合規、管理規範、信譽良好、布局合理,並且滿足對所售藥品已實現電子追溯等條件的定點零售藥店納入“雙通道”管理,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