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導設計
主導設計
主導設計是被產業內大多數企業和市場上大多數顧客所接受的產品設計或技術標準。美國艾伯納西和厄特巴克1978年在《工業創新的模式》一文中提出。標誌著一個新興產業流動階段的結束,產品的技術和市場不確定性大幅度降低,將走上快速發展的通道。產業的競爭者要想在新產業中佔一席之地,其產品必須採用此設計或以此設計為基礎設計他們的產品。不一定是技術性能最優的設計。哪種設計能成為主導設計不僅取決於技術因素,還取決於社會、文化、投資、外部效應、消費習慣等因素的影響。如汽車業中福特公司的T型汽車設計、個人計算機業的IBM公司360型機器。
主導設計(dominant design)在美國產業經濟學家阿特拜克(James M.utterback)在《把握創新》(Mastering theDynamics of Innovation)一書中首次提出。其基本涵義可概括為:主導設計是特定時期融合了許多單個技術創新並以一個新產品的形式表現出來的技術與市場相互作用的結果,是贏得市場信賴的和創新者為支配重要的市場追隨者而必須奉行的一種設計,是技術可能性與市場選擇相互作用之下廣為接受的滿意產品。一個公司和一個行業的創新特徵會因之而改變。其有加強或鼓勵標準化的作用。
可以歸納主導設計的特徵:
(1)領先性。表現在二個方面,一是技術上的領先,更確切地說是技術上的創新,是根本的革命性的創新,這種創新儘管沒有必要體現是最尖端的技術性能,但“技術一流確實是許多主導設計的特徵”;二是市場的開拓,這與技術創新的關係密不可分,也可以說是技術創新在市場上的表現,是技術與市場整合的擴張勢能在開發新需求與開拓新市場上的集中體現。
(2)主導性,這是主導設計最核心的特徵。主導性特徵主要是指主導設計對市場的支配力量或對市場控制的內在基因,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主導技術軌道方向(與技術本身的特性相關)。首先發展起來的技術通常可以憑藉佔先的優勢地位,使得技術軌道慣性偏向自己的生態場,在馬太效應作用下實現自我強化的良性循環,從而實現主導技術支配能力;二是主導消費領域的市場偏向。因為主導設計是贏得市場信賴的設計,是消費者廣為接受的滿意產品,在網路外部性及網路外部性可能導致的潮流效應(bandwagon elfect)作用下,主導設計使消費領域產生強大的市場傾斜,主宰著市場最終消費者和用戶的選擇行為;三是主導生產領域(製造商與運營商)效率方向。由於市場中存在的效率效應(efficiency effect),產業結構會朝著產業利潤增加的方向發展,主導設計的出現,減弱了技術進步未來的或然性所造成的預期不確定性,指導製造商與運營商生產開發的方向,並且在存在多個這樣的廠商統一於該種主導設計情況之下,這些廠商為了持續獲得既得利益,他們甚至會形成統一的聯盟反對其他設計方式,即使後者比前者更好。
(3)綜合性,這是主導設計的形成特徵。主導設計是特定時期多種因素綜合形成的結果,除了技術因素外,還包括一系列非技術因素。例如表現廠商特質的涵蓋市場渠道,商標品牌和顧客轉換成本等內容的附屬資產,行業法規和政府干預,廠商的戰略機動(廠商針對競爭者而制定的產品戰略,通常有孤軍奮戰和戰略聯盟兩種模式),廠商與用戶交流的方式等因索對主導設計的確立都有著重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