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三查”制度

貸前調查、貸時審查和貸后檢查

貸款“三查”制度是指貸前調查、貸時審查和貸后檢查。

通過實施貸款“三查”,有利於貸款人較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借款人經營狀況以及貸款的風險情況,及時發現風險隱患,採取相應風險防範和控制措施,保障銀行信貸資金安全。同時,貸款“三查”制度執行情況,也是在貸款出現風險后,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責任追究或免責的重要依據。

目錄

簡介


貸款“三查”制度的執行
嚴格執行貸款“三查”制度,確保“三查”質量,是防範新增貸款風險的根本環節,是及時準確預警貸款風險和緩解或消除貸款風險的基礎保證。
(1)要制定完善明晰的貸款“三查”流程圖、貸款“三查”規範以及檢驗“三查”工作質量的標準,使貸款“三查”制度執行有路徑、有標準、檢查貸款“三查”工作落實執行的好壞評判有依據、有準繩。
(2)貸前調查要重點抓貸款信息資料真實性管理。要對借款人有關資料進行收集、整理、歸納、分析和判斷,關鍵是要通過行之成效的途徑和方法驗證借款人有關信息資料的真實性,以增強貸款審查決策的有效性。同時,貸前調查應當實行雙人制,即貸前調查至少要有兩人一起參與,共同完成貸前調查報告,以提高貸前調查信息資料的真實性。
(3)貸時審查要重點抓風險量化預防控制管理。要以風險系統方式量化每項內容對貸款風險的影響程度,論證貸款發放的風險隱患程度,根據風險度判斷掌握是否同意發放貸款,選用適當的貸款方式,使貸款決策從定性分析轉向定量分析,以增強貸款決策的科學合理性。關鍵是要使審貸分離制度落實到位,嚴格執行;貸款審批要實行委員分工負責制,以確保貸款審查工作做深做細,增強貸款審查的準確性和公正性。
(4)貸后檢查要重點抓貸款風險生長的預警和處置管理。
一是要強化貸後跟蹤檢查制度的剛性,貸后檢查的行動、內容、質量要到位。對於貸后檢查工作薄弱的行處,要堅決取消其新增貸款審批權。
二是要切實做到及時準確地反饋貸款風險生長情況的預警信息。
三是要根據貸款風險預警信息,區別各種貸款風險生長節點,及時果斷地採取與之相適宜的貸款風險處置途徑和措施,以提高貸款風險處理的及時性和有效性。
四是要理順與政府、執法部門、人民銀行之間的關係,進一步提高依法化解新增貸款風險的工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