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金平
耿金平
耿金平,河北省正定縣人。耿金平在河北省正定縣從事鮮奶收購和銷售,為牟取非法利益,2007年10月至2008年8月,耿金平在明知“蛋白粉”為非食品原料、不能供人食用的情況下,多次按每1000公斤原奶添加0.5公斤該混合物的比例,將含有三聚氰胺的該混合物約434公斤添加到其收購的90餘萬公斤原奶中,銷售到三鹿集團等處,銷售金額280餘萬元,2009年11月24日三鹿刑事犯罪案犯耿金平被執行死刑。
自2007年10月至2008年8月,耿金平、耿金珠在明知該混合物為非食品原料,人不能食用的情況下,多次按每1000公斤原牛奶添加0.5公斤該混合物的比例,將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約434公斤添加到其收購的90餘萬公斤原牛奶中,銷售到石家莊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處,銷售金額280餘萬元。2008年9月12日,正定縣公安局在耿金平處查獲剩餘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126公斤。
公訴機關提出,耿金平、耿金珠將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蛋白粉”)的原牛奶銷售到石家莊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后,被用於生產嬰幼兒奶粉等奶製品。含有三聚氰胺的嬰幼兒奶粉流入全國市場后,對廣大消費者特別是嬰幼兒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了嚴重損害,應當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二人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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