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發展目標

社會發展目標

社會發展目標是一種激勵社會成員的力量源泉。當社會發展目標充分體現了社會成員的共同利益,並能與社會成員的個人目標取得最大程度的和諧一致時,就能極大地激發社會成員的工作熱情、獻身精神和創造性。從社會成員個人角度看,只有明確的目標,才易調動和發揮潛力,創造佳績;而且個人往往在達到目標后,才會產生成就感和滿意感。

基本內容


社會發展目標是分層次、分等級的,通過逐級分解,使得總目標逐步具體化、實用化,而所有這些不同層次、不同等級的目標,又是緊密相關的,從而構成了一個目標體系。社會發展目標大體可分為四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涉及社會總系統,如國家級的社會發展目標;第二個層次涉及社會系統的不同領域或不同地區,如社會保障領域的發展目標或某一地區的社會發展目標;第三個層次涉及各種具體社會組織和團體,如企業目標;第四個層次涉及個人,如有關個人收入、業餘愛好、榮譽和成就感等個人目標。社會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協調好不同層次社會發展目標之間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