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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甲列車
武器裝備
裝甲列車是一種在鐵路沿線對部隊進行火力支援和獨立作戰的裝甲鐵路車輛,由戰鬥列車和基地列車組成,一般由一台裝甲蒸汽機車,兩節以上的裝甲車廂或二至四節作掩護用的鐵路平板車構成。裝甲蒸汽機車位於裝甲車廂之間,煤水車朝向敵方,機車上備有通信設備和射擊指揮器材。
裝甲列車
日文:裝甲列車 德文:panzerzug 俄文: Бронепоезд
最早的裝甲列車於1861~1865年美國國內戰爭期間用來對騎兵作戰。1870~1871年普法戰爭和1899~1902年英國—布爾戰爭中,大量出現了裝甲列車。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航空兵和裝甲坦克兵的發展,降低了裝甲列車的作用。裝甲列車多用於對後方鐵路交通線的警戒,普遍裝備有高射炮和高射機槍,對掩護大型鐵路樞紐和鐵路車免遭敵航空兵的襲擊,起過一定的作用。戰後,各國不再發展這種完全依賴鐵路機動作戰的裝甲車輛。
裝甲列車的主要運用區域大約在亞洲和東歐地區,在南美洲的巴西等國也有所運用。其中,沙皇俄國和其後的前蘇聯可謂是在各方面運用裝甲列車水平最高的國家。在一戰中運用裝甲列車的主要有沙俄和奧匈帝國,而在二戰中,中國、日本、波蘭、蘇聯、德國等都紛紛把裝甲列車運用到戰場上。二戰中每個國家對裝甲列車的運用理念也不盡相同,德國主要在裝甲列車上搭載二線裝備,把裝甲列車作為清剿游擊隊的利器;而中國、日本、蘇聯等國則把裝甲列車當作一線的主戰武器之一。其中二戰中蘇聯的裝甲列車更是將T-34坦克炮塔、“喀秋莎”火箭炮之類的先進裝備都搬上裝甲列車,使裝甲列車的發展達到了一個高潮。
1,簡易武裝運輸列車,有兩種編成方式,其一是在牽引車的前面和尾車加掛一節有沙包和裝甲板的炮車,炮和牽引車沒有裝甲保護。其二是在最前面加一節無人貨車,可防地雷爆破,牽引車位於中部。
2,運輸警戒兩用車,有些裝甲列車上甚至裝載上坦克裝甲車輛,以便自衛。更有甚者用特殊設備使履帶式坦克在不經大改的前提下,在鐵軌上來去自如或用機車頭帶動前進,如波蘭在兩次大戰之間以雷諾FT-17輕型坦克和TKS超輕型坦克改裝成的“R”型與“TK”型鐵道巡邏車,一般作為裝甲列車的機動輔助部隊。
3,軍裝甲列車的編成
警戒列車,一般為自帶動力的裝甲機車編成,可以單獨使用,同時還牽引炮車作火力支援。
4,輕裝甲列車,為加裝裝甲的貨車車廂,用於兵員收容運輸。如英軍在布爾戰爭中使用的所謂“裝甲列車”。
以2戰德國BP42系列裝甲列車為例,第一節車廂為BP44型反裝甲載卡,搭載4號或者俘獲的T34/76炮塔的平車,前部裝有清理鏟,用於清除鐵路上的雜物或者是布置的障礙,如果在地雷較多的地區,還會在此節車廂之前再加掛一節平板車,用於誘爆地雷。第二節車廂為坦克搭載車,一般搭載退居2線裝備的坦克,比如在42年和43年已經落伍的38(t)或者是繳獲其他國家的裝甲車輛,該節車皮的用途是使用搭載的坦克進行清剿作戰。
第三節車廂為BP42防空火力支援車,裝備有繳獲蘇聯或者是波蘭的76mm榴彈炮亦或者使用le.FH18輕型榴炮,後部則是4聯裝FLAK38型 20mm防空炮,第四節車廂為載員車廂,主要是搭載隨車步兵以及其使用的裝備,第五節車廂是火力支援車,一般搭載一門繳獲的76mm口徑以上的火炮或者是le.FH18輕型榴炮。第六節為動力車頭,是驅動整列裝甲列車前進的核心,一般為覆蓋著裝甲的BR57型蒸汽機車。後面的車皮順序將前面所述的倒過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