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水劑

降低物料中水分等的化學物質

脫水劑可以降低物料中的水分或除去化合物分子中的結晶水。

主要信息


醫藥或護理類常用脫水劑和工業脫水劑。
(1)高滲脫水劑該類藥物輸入人體后,可提高滲透壓,使之高於腦組織,造成血漿與腦組織之間的滲壓梯度,水就逆滲壓梯度移動,從腦組織移入血漿,使腦組織脫水,顱內壓降低。這類藥物主要包括20%甘露醇,30%山梨醇尿素,高滲葡萄糖等。臨床上以20%甘露醇和5 0%葡萄糖較常用。但由於甘露醇在體內的代謝產物,可轉化為葡萄糖,所以,對於糖尿病合併腦血管病的患者,應慎重使用。
(2)利尿劑 主要是通過利尿作用使機體脫水,從而間接地使腦組織脫水。同時,還可抑制N a+進入正常和損傷的腦組織與腦脊液,降低腦脊液的形成速率,減輕腦水腫。利尿劑包括速尿,利尿酸鈉,雙氫克尿噻,氨苯喋啶,醋氮醯胺等,以速尿和雙氫克尿噻較為常用。
(3)類固醇藥物具有良好的抗利尿作用,且作用溫和而持久。尤其適應於全身應激功能低下或伴有休克現象的患者。常用藥物有地塞米松和氫化考的松。但由於地塞米松可引起血糖增高和消化道出血,所以,對腦血管病合併糖尿病者,也應慎用。

常用類型


種類很多,如乙醇,丙酮,甘油正丁醇和叔丁醇等。最常用的是乙醇(酒精),而甘油則常用於菌類和藻類等。
酒精
市場出售的酒精有95%和100%(純酒精)兩種。高濃度的酒精(95%以上)對組織有強烈的收縮和脆化的缺點,因此材料在水洗后不能立即投入高濃度酒精 中。脫水時為了避免材料萎縮、僵硬,應在不同濃度的酒精里逐漸脫水。一般組織(除神經組織、柔軟組織外)可從70%酒精開始經80%、95%、100%酒 精,使它逐步脫水。對一些柔軟組織如胚胎組織、低等無脊椎動物組織,要從70%酒精以下的50%或30%或20%開始,否則組織收縮較大。以上各種濃度的 就經常用95%酒精加蒸餾水稀釋而成,而不用純酒精稀釋,因為它的價格太貴。
在酒精脫水劑中,無水酒精是最高一級的濃度脫水劑,中學生物實驗室一般用一下方法由95~96%的酒精來製取無水酒精。取藍色的結晶硫酸銅粉末,放入烘箱 內烘烤,直到藍色粉末脫水呈青白色時止。在酒精里放入青白色的硫酸銅粉末(它遇水就轉藍色),直到加入的硫酸銅不變藍色,表明酒精以呈無水狀態,就裝瓶密封。
回收酒精
脫水用的酒精,使用以後,要按各種濃度分別收集起來。待收到一定量后,就可過濾,並用酒精比重計測定濃度,然後,再用來配置各級低度酒精。如果用過的酒精濃度較低,要蒸餾后再用。
工業上有許多化學合成脫水劑,如聚丙烯醯胺等。

阻燃劑


脫水劑是指在燃燒過程中奪走膨脹型阻燃劑中的成碳劑的水分的物質,在脫水的過程中可以重複再利用,所以也可以稱為脫水成碳催化劑。

PAM


聚丙烯醯胺(PAM)為水溶性高分子聚合物,不溶於大多數有機溶劑,具有良好的絮凝性,可以降低液體之間的磨擦阻力,按離子特性分可分為非離子、陰離子陽離子和兩性型四種類型。

使用特性

1、絮凝性:PAM能使懸浮物質通過電中和,架橋吸附作用,起絮凝作用。
2、粘合性:能通過機械的、物理的、化學的作用,起粘合作用。
3、降阻性:PAM能有效地降低流體的摩擦阻力,水中加入微量PAM就能降阻50—80%。
4、增稠性:PAM在中性和酸條件下均有增稠作用,當PH值在10以上PAM易水解。呈半網狀結構時,增稠將更明顯。

PAM沉澱流程

沉澱是發生化學反應時生成了不溶於反應物所在溶液的物質。從字意上理解就是在重力作用下沉澱去除。污水中的懸浮物質,可以這是一種物理過程,簡便易行,效果良好,是污水處理的重要技術之一。
根據懸浮物質的性質、濃度及絮聚丙烯醯胺凝性能,沉澱可以分為:自然沉澱,絮凝沉澱,區域沉澱。域沉澱的懸浮顆泣濃度較高(5000mg/L以上),顆粒的沉降受到周圍其它顆粒影響,顆粒間相對位置保持不變,形成一個整體共同下沉,與澄清水之間有清晰的泥水界面。二次沉澱池與污泥濃縮池中均有區域沉澱發生。
廢水中懸浮固體濃度不高,而且不具有凝聚的性能,在沉澱過程中,固體顆粒不改變形狀,也不互相粘合,各自獨立地完成沉澱過程。(沉砂池和初沉池的初期沉澱)壓縮沉澱發生在高濃度懸浮顆粒的沉降過程中,由於懸浮顆粒濃度很高,顆粒相互之間已擠集成團塊結構,互相接觸,互相支承,下層顆粒間的水在上層顆粒的重力作用下被擠出,使污泥得到濃縮。二沉池污泥斗中的聚丙烯醯胺濃縮過程以及在濃縮池中污泥的濃縮過程存在壓縮沉澱。自由沉澱發生在水中懸浮固體濃度不高,沉澱過程懸浮固體之間互不干擾,顆粒各自單獨進行沉澱,顆粒的沉澱軌跡呈直線。整個沉澱過程中,顆粒的物理性質,如形狀,大小及比重等不發生變化。這種顆粒在沉砂池中的沉澱是自由沉澱。
絮凝沉澱是顆粒物在水中作絮凝沉澱的過程。在水中投加混凝劑后,其中懸浮物的膠體及分散顆粒在分子力的相互作用下生成絮狀體且在沉降過程中它們互相碰撞凝聚,其尺寸和質量不斷變大,沉速不斷增加。懸浮物的去除率不但取決於沉澱速度,而且與沉澱深度有關。地面水中投加混凝劑后形成的礬花,生活污水中的有機懸浮物,活性污泥在沉澱過程中都會出現絮凝沉澱的現象。

污泥脫水工藝

生活污水根據處理方法的不同脫泥用的絮凝劑是不一樣的。
污泥脫水劑
污泥脫水劑
如果工藝主體採用生化方法,也就是剩餘污泥脫水(可能含有部分初沉泥),只需要陽離子PAM作為污泥脫水劑即可。
如果工藝主體採用物化方法,如一級強化,載入磁分離等工藝,一般是先加PAC調質,然後再加陰離子絮凝劑,最後加陽離子絮凝劑脫水。具體投加量要根據污水水質而定。
也有很多污水處理站,污泥脫水直接加PAC或者其他無機絮凝劑即可,這個在板框壓濾機,特別是電子廠或者是小型污水處理站應用比較廣泛。
PAM在作為污泥脫水劑使用的時候一般要與水的配比在0.1%--0.2%之間。溶解成膠水狀的液體以後,再投加到污泥中進行混合處理。
與污泥的配比一般在5%--10%,有的更低,這個要根據污泥的濃度來確定,最好是通過現場的燒杯實驗來確定最佳投加量和使用型號。不同污泥、不同藥劑、不同設備、不同管理水平,污泥的處理效果是不同的。

水處理應用

PAM在水處理工業中的應用主要包括原水處理、污水處理和工業水處理3個方面。在原水處理中,PAM與活性炭等配合使用,可用於生活水中懸浮顆粒的凝聚和澄清;在污水處理中。PAM可用於污泥脫水;在工業水處理中,PAM主要用作配方藥劑。在原水處理中,用有機絮凝劑PAM代替無機絮凝劑,即使不改造沉降池,凈水能力也可提高20%以上。所以許多大中城市在供水緊張或水質較差時,都採用PAM作為補充。工業廢水處理,特別是對於懸浮顆粒、較粗、濃度高、粒子帶陽電荷,水的PH值為中性或鹼性的污水、鋼鐵廠廢水,電鍍廠廢水,冶金廢水,洗煤廢水等污水處理,效果最好。在污水處理中,採用PAM可以增加水回用循環的使用率。

應用


概述

腦血管病急性期應用脫水劑在80年代以前多用於腦溢血患者,腦梗塞用之較少,90年代以後脫水劑已成為出血性或缺血性腦血管病的常規用藥。並有學者認為,腦出血的急性期應用脫水劑劑量過大,腦組織大量脫水后減少了水腫組織對出血灶的機械性壓迫作用,可加重出血。近期又有學者認為腦梗塞患者急性期雖然有不同程度的顱內壓增高現象,但大多數較輕,可通過機體自我代謝以達平衡。如果顱內壓不高或較輕,使用大劑量脫水劑后嚴重干擾了正常顱內壓的平衡,給康復帶來不可估量的後果。而腦梗塞患者的急性期主要原因是腦組織缺血缺氧,大腦供血不足,所以要酌情使用,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脫水劑的作用

1、脫水劑對於控制腦疝來說是有價值的,可以把一半以上的腦血管病人幫助度過腦疝的威脅,延長腦溢血病人的生存時間。
2、脫水劑的作用在於當機體不能通過自己的代償機轉使顱內壓重新取得平衡,而發生了向腦疝發展的進程時,能夠幫助機體終止或逆轉向腦疝的發展或使早期的腦疝重新複位。
3、脫水劑對於部分比較重的,出血量比較大的,病勢發展較為迅速的腦疝患者無明顯效果。
4、脫水劑對於出血部位較深,破壞了中線的神經結構和長期處於昏迷,合併肺部感染的脫水劑是無能為力的。
5、在脫水劑中甘露醇的作用比較好,是當今腦血管病急性期首選之葯。

適應症

合理掌握好脫水劑的使用,要首先正確判斷顱內壓增高的程度,及病情是否進行性加重,腦出血的急性期可以區別以下幾種情況:
①偏癱或偏輕癱、神志清楚、頭痛及嘔吐並不劇烈,腰穿雖見血性,但CT報告出血量不大,顱內壓力並不太高(約在200mmHg以下)說明出血量不大,這種情況的病人機體很有可能自我代償,可不用脫水劑,給一些10%葡萄糖即可,但要密切觀察病情變化,如果顱內壓不太高或在正常範圍,此時如果給予強力脫水劑,反而弄巧成拙,人為的干擾了顱內壓力的平衡,使正常的顱內壓力降低,增加今後治療的複雜性。
②頭痛及嘔吐比較劇烈或在觀察中病情逐漸加重,癱瘓完全或出現昏睡,這時可以給於半量脫水劑125ML,
③來診時即出現神志昏迷或觀察過程中出現昏迷者,CT提示中線結構受到影響,這時患者的昏迷是由於腦水腫壓迫影響到中線結構的關係,應給以強有力的脫水劑如甘露醇。
④給用脫水劑后,在脫水作用最強的1—2個小時內,必須密切觀察病情並與用藥前的病情相對比較,以便對病理改變的演進作出恰當的決定。以作為逐步減少用藥次數和用量的依據。
⑤用藥后5—6小時內,病情穩定,體征不增不減,說明病灶的進展不明顯,應當結合其他防治措施,堅持每6小時給葯一次,密切觀察24小時,這個方案是腦出血患者的常規用法。通常出血3天內,病灶即使不再擴大,病灶周圍的水腫均有不同程度的存在或者慢慢有所加重的,這時仔細觀察24小時,在這個過程中,沒有發現病灶擴大的任何證據,則當可說明病情穩定,這時的脫水葯當維持72小時,以後逐步停止使用。但停葯過程中,當觀察脫水葯有反跳時,可延長給葯間歇期,慢慢停用,比較合理。如此時有了肺部感染等合併症和伴有意識障礙加深等癥狀改變,脫水葯應用的時間就要適當延長。
⑥來診時病情加重迅速,在1—2小時內就可觀察出來,這時應再加用一次脫水劑進行觀察,如連用兩次足量的脫水劑仍不能控制病情惡化的進程,就說明脫水劑並不能有效的解除壓迫,就要考慮其他措施來搶救。
⑦如果這種病情加重過程緩慢出現,5—6小時才表現出來,則還可以加大脫水劑用量,或縮短給葯間歇期,加用地塞米松等方法試一試,但要做好手術治療的準備,以便在脫水劑仍不能控制惡化時發展到腦疝之前手術清除血腫
⑧如來診時已處於腦疝前期或已有小腦幕切跡疝,立即靜推甘露醇等強力脫水劑,如收到效果癥狀逆轉或腦疝恢復,再繼續用每4小時一次脫水劑維持,如果用藥后癥狀沒有好轉或雖有好轉,而腦疝的癥狀未能完全消除和控制,這時當迅速再給葯一次脫水劑並準備手術治療,這一類病人不少,病情較為嚴重預后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