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信訪局

吉林省信訪局

吉林省信訪局,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吉林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3]44號),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信訪局列入省委工作部門序列,業務上接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的指導。

簡介


宣傳黨和國家的有關政策、法律、法規,為信訪人提供法律、法規和政策方面的諮詢服務和心理諮詢服務,引導群眾依法有序進行信訪活動。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共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有關信訪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起草有關信訪工作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督促、檢查和指導全省信訪工作,通報全省信訪工作情況;配合省委組織部對各級各部門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的執行情況進行考核;配合省紀檢委和省監察廳執行信訪工作責任追究制。
二、受理省內人民群眾、法人和其他組織及境內外人士給省委、省政府和省領導的來信,接待群眾來訪,並負責受理的來信來訪事項的督辦和落實;超前排查化解人民內部矛盾和問題;負責處理群眾集體來訪、進京上訪和參與解決群體性突發事件;負責向地方黨委、政府及部門交辦和督辦信訪事項或直接調查處理重要信訪案件;負責協調裁決跨地區、跨部門的重要信訪事項。
三、辦理中央、國務院、國家信訪局、其它中央、國家機關和省委、省政府及其領導同志交辦的信訪事項;向地方黨委、政府和部門轉交信訪案件及其他信訪事項,並負責督促落實。
四、負責信訪工作的理論研討;開展信訪工作調查研究;通過信訪渠道,了解掌握群眾對各級各部門制定和執行政策方面的意見,並進行反饋;分析信訪形勢,報送信訪信息;總結信訪工作,推廣典型經驗;負責信訪工作新聞發布。
五、開展人民群眾意見和建議徵集活動,反映社情民意;分析不同階層人民群眾的思想動態;掌握人民群眾最關心的社會問題;了解與人民群眾生活、工作密切相關的熱點問題;研究新時期群眾工作的規律、特點,提出做好群眾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為省委省政府當好參謀和助手。
七、指導全省信訪工作部門和隊伍建設及辦公自動化建設;負責全省信訪信息網路系統管理;組織全省信訪幹部培訓教育;協調信訪工作的外事活動及對外交流。八、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信訪局內設10個職能處室(另設機關黨委)和1個駐京工作部門。

現任領導


局 長:李中新
副局長:萬春江
副局長:孫 建
副局長:李 峰
副局長:方中華
副巡視員:孫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