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水平
福利水平
福利水平:是指國家依法為所有公民普遍提供旨在保證一定生活水平和儘可能提高生活質量的資金和服務的社會保障制度。一般社會福利,主要指社會服務事業及設施。
福利水平,是指企業或者國家為了保留和激勵員工或者人民,採用的非現金形式的報酬,因此,本系統中列出的福利,與津貼的最大差別就是,福利是非現金形式的報酬,而津貼是以現金形式固定發
放的。福利的形式包括保險、實物、股票期權、培訓、帶薪假等等,系統中列出的金額是從國家資金角度或公司成本角度考慮的,摺合成金額後進行展示的。
福利水平(或津貼水平)的發放更多考慮實用性和人性化,一種趨勢是將系列補助,如餐補、車補、話補、節假日補助等等福利預存到福利卡中,員工使用福利卡到福利卡的簽約商戶刷卡消費,目前中國各個城市都有基於本地的福利卡商戶體系,在北京較知名的福利卡有資和信集團的商通卡、開聯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的連心卡、雅高企業的雅高卡等。這種福利發放形式的演進伴隨著中國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逐漸與其他行業相融合,涵蓋了商超、百貨、餐飲、娛樂、金融等多個領域,從卡片式福利也可以預見現代人生活的一種簡約的趨勢。
“福利水平”,在中國也是古已有之的。東漢末年的哲學家仲長統批評時政的文章中,便有“奸人擅無窮之福利,而善士掛不赦之罪辜”的讜論。按這具體的語境而論,此“福利”乃幸福和利益之謂。1979年版的《辭海》之所以沒有收錄這一條目,當然是因為這“福利”二字,此前還在坐著冷板凳。這個辭彙是這二十餘年才熱門起來的。手邊沒有新版的《辭海》,查1996年出版的《現代漢語詞典(修訂本)》,則已有“福利”這一條目,共有兩個義項,第一義項即是“生活上的利益。特指對職工生活(食、宿、醫療等)照顧”。
如今人們常說的“福利水平”,與《現代漢語詞典(修訂本)》的詮釋,還有不少差別,還得再作修訂。比如說,提高職工工資,當然事關職工“生活上的利益”,但那不叫“福利”,能稱為“福利”的,乃是工資外的收入,工資有一定的標準,“福利”就隨意得多了,發多發少,全看單位的效益(有沒有錢發)和單位頭頭的膽量(敢不敢發);按照貢獻大小發放的獎金是工資外的收入,但那也不叫“福利”,能稱為“福利”的,不論貢獻大小,人人皆有一份,按照貢獻大小發放的獎金有人不敢拿,怕別人心理不平衡,“福利”(有時候也被稱為“獎金”)卻總是皆大歡喜,因而不必擔心“紅眼病”。這種“福利”可以體現於貨幣,也可以體現為實物,還可以體現在其他種種方面,但迄今為止最具誘惑力的,恐怕還是“福利分房”,住房也是一種“福利”。其實,“福利”最大的特點,還在於它的“單位所有制”。單位與單位之間的差別往往大得驚人。某些行業(例如金融、稅務、郵電)一個剛剛參加工作的年輕人的收入,便可讓一個含辛茹苦幾十年的老教授望塵莫及,這是喝“天水”的;還有靠山吃山靠水喝水的,靠本部門的權力資源去創收,也是魚有魚路蝦有蝦路,也能八仙過海各顯神通,一些非法的“紅頭文件”、“組織行為”以及小金庫賬外賬往往就與“福利”有關。即使是被人稱為清水衙門的學校,還可以在教材上創收,還可以把子女的優惠入學當作職工的“福利”。
“福利”二字的熱門使人亦喜亦憂。喜的是它反映著這二十餘年來物質生活的改善與提高以及各級領導對這方面的關注,憂的卻是這“福利”二字之中,不但有大鍋飯的餘韻,而且還夾帶著由於行業壟斷而造成的分配不公以及非法行政以權牟利的灰色腐敗,這是在轉型期出現的一種特殊的無序現象。而且,“福利”的內涵和外延還在不斷擴展。有一個相當級別的黨政機關在機構改革時大面積提干,使“官”與“兵”的比例嚴重倒置,這顯然與機構改革的精神南轅北轍,但有關人士解釋說:像我們這樣的機關沒有別的福利,大家辛辛苦苦幹了那麼多年,職務提一下,多少也能增加一點工資。於是,“福利”家族中又出現了新的類別,或曰“福利分官”。
社會福利制度一般來講具有四個特點:社會福利是社會矛盾的調節器;每一項社會福利計劃的出台總是帶有明顯的功利主義目的,總是以緩和某些突出的社會矛盾為終極目標;社會福利的普遍性,社會福利是為所有公民提供的,利益投向呈一維性,即不要求被服務對象繳納費用,只要公民屬於立法和政策劃定的範圍之內,就能按規定得到應該享受的津貼服務;社會福利較社會保險而言是較高層次的社會保險制度,它是在國家財力允許的範圍內,在既定的生活水平的基礎上,儘力提高被服務對象的生活質量。
廣義的社會福利是指提高廣大社會成員生活水平的各種政策和社會服務,旨在解決廣大社會成員在各個方面的福利待遇問題。
狹義的社會福利是指對生活能力較弱的兒童、老人、母子家庭、殘疾人、慢性精神病人等的社會照顧和社會服務。社會福利所包括的內容十分廣泛,不僅包括生活、教育、醫療方面的福利待遇,而且包括交通、文娛、體育、欣賞等方面的待遇。社會福利是一種服務政策和服務措施,其目的在於提高廣大社會成員的物質和精神生活水平,使之得到更多的享受。同時,社會福利也是一種職責,是在社會保障的基礎上保護和延續有機體生命力的一種社會功能。
1.剩餘性社會性福利與制度性社會福利
2.積極的社會福利與消極性的社會福利
3.公共福利與私人福利
1.剩餘性社會福利,財政福利,職業福利
2.剩餘性社會福利,工業成就--表現模式和制度再分配模式。
現代資產階級為了緩和階級矛盾並維護其統治地位﹐通過政府所推行的各種社會福利措施。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這一制度廣泛流行﹐各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紛紛宣稱本國已經成為“福利國家”。
社會福利的內容 社會福利﹐包括由私人﹑企業﹑團體和國家舉辦的各種福利。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在各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由各級政府實施的社會福利﹐名目繁多﹐大體上可以歸為三類﹕社會保險。按規定繳納有關社會保險金者才能享有的福利﹐它的主要項目有老年退休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殘廢保險等。福利補貼。不論是否參加社會保險﹐凡符合規定條件的公民都可以得到的補貼。它一般有兩種﹐一種是帶有普遍性的公共福利補貼﹐如西歐某些國家實行的公費醫療﹑對中小學生在校免費供應午餐等﹔另一種是只給一部分貧困者(包括部分沒有參加社會保險的失業者)和貧困家庭提供的帶有救濟性質的補貼。公共教育。包括普通義務教育﹑專業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和業餘教育等多種形式的教育。它對於培養現代化生產所需要的各種勞動力來說﹐具有重要的意義。
形成和發展 社會福利的萌芽形式﹐即帶有臨時救濟性質的社會福利的個別因素﹐在資本主義歷史上早已產生。“福利主義”作為一種思潮﹐在19世紀末期就開始流行。進入壟斷資本主義階段﹐資產階級統治集團在加緊鎮壓工人運動的同時﹐還力圖用局部的改良﹐其中包括由國家實施某些社會福利來削弱工人運動。20世紀30年代資本主義的經濟大危機曾導致深刻的政治和社會動湯﹐迫使一些國家進一步採取了若干社會福利措施。但是﹐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前﹐各國政府所實施的社會福利﹐項目不多﹐範圍較狹﹐並且主要是一些救濟性措施﹐尚未形成一套體系。資產階級宣揚的所謂“福利國家制度”的最終形成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近40年來﹐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各級政府所實施的社會福利項目日益增多﹐範圍已涉及生﹑老﹑病﹑死﹑傷﹑殘﹑孤﹑寡﹑失業和教育等各個方面﹐政府的社會福利開支及其在政府總開支中所佔的比重越來越大。到70年代末80年代初﹐許多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的社會福利開支(包括公共教育開支)﹐有的已佔本國政府總開支的 1/2至2/3﹐約佔本國國內生產總值的1/5以上。
戰後這種“福利國家制度”的發展﹐歸根結柢﹐是為了在現代經濟政治條件下保證社會資本﹑主要是壟斷資本積累的需要。這種需要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要求國家保證社會勞動力再生產正常進行所必要的條件。其中包括維持在勞動者新陳代謝過程中退出生產的老工人的生存﹐為那些處於失業﹑生病﹑工傷狀態的工人和“貧困線”以下的工人及其家庭提供必要的生存條件﹐教育和培訓出適合現代化生產所要求的勞動力等。凡是私人資本家無力舉辦或不願舉辦的上述這類社會福利﹐就要求由國家來承擔。要求國家調節社會資本擴大再生產的實現過程。戰後﹐由於工人工資的增長落後於生產的迅速增長﹐個人消費品的實現遇到越來越大的困難﹐從而使社會資本擴大再生產的實現條件更加頻繁地遭到破壞。這就要求國家通過增加社會福利開支﹐來加強對社會總產品實現過程的調節。這種調節的主要目的﹐一是擴大群眾對個人消費品的需求﹐以緩和資本主義生產同消費之間的尖銳矛盾﹔二是影響社會資本再生產的周期進程﹐以減輕其周期波動的劇烈程度。要求國家維護社會資本再生產所必需的共同的外部條件。生產越是社會化﹐階級衝突給資本家階級造成的損失就越大。戰後﹐壟斷資產階級及其國家力圖通過推行福利國家制度﹐使工人階級的貧困狀況趨於“分散化”﹐以防止和控制因許多人無法生活下去而發生社會動亂。因此﹐他們把“福利國家制度”作為階級對抗的一種緩衝器﹐用來削弱工人運動以維護社會資本再生產所要求的共同的外部條件。同時﹐戰後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的社會生產力在一定時期的迅速發展﹐也為“福利國家制度”的推行提供了物質基礎。所以﹐“福利國家制度”是現代資本主義條件下階級矛盾趨於激化﹑戰後國家壟斷資本主義進一步發展的產物。
戰後“福利國家制度”的發展﹐大體上經歷了三個階段﹕40年代後期到50年代﹐是它的形成階段。戰後初期﹐那些遭受戰爭巨大破壞的國家﹐都處於社會產品嚴重短缺﹐人民生活十分困難的狀態。這些國家的政府﹐就以保障每個公民獲得當時條件下的一般生活水平為口號﹐開始建立起適應當時經濟恢復和發展需要的“福利國家制度”。60年代到70年代初期﹐是它的發展階段。這時﹐隨著經濟比較迅速的發展和社會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壟斷資產階級進一步推行所謂“高福利”政策﹐使政府舉辦的社會福利項目增多﹐開支空前增長。從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初﹐是它日益陷入困境﹐以致不得不進行調整的階段。在1973~1975年經濟危機以後﹐發達資本主義國家普遍陷入經濟發展滯緩﹑財政赤字擴大﹑通貨膨脹嚴重的困境﹐龐大的社會福利開支愈益成為國家財政的沉重負擔﹐“福利國家制度”也陷入進退維谷的境地。於是﹐統治階級的代表人物紛紛提出要對福利主義進行“重新估價”。近些年來﹐許多國家的政府開始對“福利國家制度”進行調整或“改革”﹐竭力控制和削減社會福利開支。
實質 社會福利和工資﹐雖然都構成工人的收入﹐但二者在形式上是有區別的。工資是每個資本家支付給本企業在業工人的勞動力價格的轉化形式﹐而社會福利是國家在全社會範圍內對國民收入進行再分配的轉化形式。工資造成工人的全部勞動都已經獲得報酬的假象﹐而社會福利由於已經同每個工人的現實勞動分離﹐則造成它是工人的一種無償收入或“額外”收入的假象。要揭露后一種假象﹐必須從以下兩點出發﹕一是把各個工人互相聯繫起來﹐作為一個總體即整個工人階級來考察它的再生產過程﹔二是把每個工人一生中的各個時期(如未成年時﹑就業時﹑失業時﹑年老退休時等等)互相聯繫起來考察﹐即考察他一生的勞動力再生產的全過程。由此就可以找出社會福利費用的真正來源。
國家支出的社會福利費用的來源是﹕大部分來自各種社會保險稅﹐而社會保險稅一般是由工人和企業主共同負擔的。由工人繳納的那部分社會保險稅﹐是對工人工資收入的直接扣除。社會福利越多﹐社會保險的稅率和稅額就越高﹐對工資的扣除也就越多。因此﹐無產階級是用自己在業工人工資的一部分﹐來保障那部分失去工資收入的工人及其家庭的生存﹔每個工人是用自己在業時的工資一部分﹐來保障自己失去工資收入時的生存。由企業主繳納的那部分社會保險稅﹐實際上也是由工人階級負擔的。企業主上繳給國家的這種稅﹐不同於公司利潤稅。它並不計入公司納稅前的利潤中﹐而是同支付給工人的工資一樣計入商品成本價格的。它是國民收入中可變資本的一部分﹐即由工人再生產出來的勞動力價值的一部分。只是在形式上﹐這部分勞動力價值沒有直接支付給工人﹐而上繳給了國家﹐由國家根據社會勞動力再生產的一些共同性需要來統一使用。因此﹐工人階級完全是用自己的必要勞動來保障自己生存的。它還有一部分來自社會保險稅以外的國家財政資金。但是﹐國家財政資金的主要來源是稅收﹐而稅收的主要部分是個人所得稅﹐還有各種各樣的間接稅。這些稅的很大一部分也是由工人繳納的。至於國家財政資金的其他來源﹐如發行公債﹐實際上也要依靠增加對人民的稅收來還本付息﹔大量發行紙幣﹐必然造成通貨膨脹﹐物價上漲﹐結果還是加重人民的負擔。所以說﹐由國家財政負擔的那部分社會福利費用﹐絕大部分仍然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即歸根結柢仍是由工人階級自己負擔的。
綜上所述﹐社會福利是社會勞動力總價值一部分的轉化形式。每個工人﹐通過納稅後工資而取得的勞動力價格﹐一般都低於他的勞動力價值。因此﹐所有個別勞動力價格的總和﹐小於社會勞動力的總價值。這兩者之間差額的很大一部分﹐通過稅收等方式集中到國家手中﹐由國家以社會福利的形式進行再分配。對於整個工人階級來說﹐社會福利並不是什麼無償收入或“額外”收入。社會福利的發展也同工資的增長一樣﹐被限制在必須保證而不能損害資本積累的範圍之內﹐並依據其需要而變動。由此可見﹐各發達資本主義國家推行的所謂“福利國家制度”﹐並沒有改變社會生產關係的資本主義性質﹐而只是在新的社會經濟政治條件下﹐壟斷資產階級通過國家對國民收入的再分配﹐來保證資本積累和繼續維護其統治的一種方式﹐從而是整個現代資本主義剝削制度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