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銅陵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四)組織和指導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與服務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人口計生幹部隊伍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全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

目錄

正文


根據《銅陵市黨政機構調整方案》(銅〔2008〕43號),設立銅陵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是市人民政府主管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組成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職責
1.已由國務院和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促進生殖健康產業發展的職責。
(二)加強職責
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與服務工作,穩定低生育率水平。
二、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實施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全市計劃生育工作和與計劃生育有關的人口工作。
(二)編製並組織實施市級人口發展規劃;協調有關部門制定相關的經濟社會政策,組織實施計劃生育獎勵扶助制度;推行人口和計劃生育綜合治理工作。
(三)組織指導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目標責任制管理工作,並對縣區和有關部門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實施監督檢查和目標考核。
(四)組織和指導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與服務工作。
(五)負責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和監督工作;推行出生缺陷干預及避孕節育優質服務工程。
(六)負責縣級以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規劃、許可審批及監督指導工作;組織開展計劃生育手術併發症和病殘兒鑒定工作。
(七)負責全市國家免費發放的避孕藥具的計劃調度、發放管理和監督指導工作。
(八)制定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計劃,協調有關部門開展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牽頭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開展計劃生育家庭救助和扶持工作。
(九)指導和監督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行政事業收費和社會撫養費徵收與規範管理工作。
(十)協調市計劃生育協會,組織發動群眾積極參與計劃生育工作;參與應對人口老齡化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投入規劃,編報省、市財政撥付的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費和基本建設支出的預算和決算。
(十二)負責全市人口計生幹部隊伍教育和培訓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機要、信息、安全保衛、保密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製、隊伍建設、黨務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新聞發布等工作。
(二)發展規劃統計科(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市人口與計劃生育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人口計劃的編製並指導監督實施;負責人口與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方案的擬訂及實施檢查考核工作;負責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工作調查摸底、質量核查、數據錄入及上報等工作;指導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信息化及計劃生育系統網路建設;負責人口和計劃生育示範街道和社區達標創優工作。
負責全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擬定計劃生育綜合治理部門目標責任制方案,並牽頭協調、指導、監督計劃生育綜合治理部門開展工作;負責組織做好對人口綜合治理部門、縣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目標考核評估工作;開展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的信息收集與調研。
(三)法規教育科(行政許可服務科)
擬定人口和計劃生育規範性文件;負責計劃生育科技服務和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計劃生育手術併發症和病殘兒鑒定工作,監督指導國家免費避孕藥具的發放管理;負責人口和計劃生育信訪、依法行政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計劃和方案;負責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開展計劃生育家庭救助和扶持工作。
四、人員編製
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機關行政編製1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級領導職數4名。
五、其他事項
牽頭全市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