賬外賬
企業偷稅的一種主要方法
設立賬外賬目前已成為企業偷稅的一種主要方法。它是納稅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購入材料不需或不能取得合法憑證,而銷售產品又不需開具發票的情形下,在正常設置的賬簿以外設立的一種賬。由於具有較大的隱蔽性,在一些中小企業中較為流行。同時,賬外賬由於納稅人以不需供貨方發票為由,壓低購貨成本,可能導致供貨方不繳或少繳稅款;而納稅人自身又由於銷售的貨物不開具發票,直接導致了國家稅款的流失,因此危害很大。
目錄
雖令五申嚴令禁止賬設賬。單置規顧,采虛列費式,套取資,另設賬。錄濟。賬賬,:
. 賬賬銀存款賬,即庫賬;
. 賬資產賬,即倉賬;
3. 賬外成本、權益,利潤賬等。
如某公司設置兩套財務賬冊,私設小金庫,用於年末職工獎金和福利費支出,有的企業搞賬外經營,最常見的就是以各種名目將資金套取出來。另行開設賬戶進行經營,整個經營活動另設賬簿核算,未反映在法定賬冊內。如某企業以私人名義開了10個儲蓄存款賬戶和銀行存款賬戶,將大量資金轉至企業財務大賬之外的私人賬戶,用來進行一些非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