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特敕令

被賜予的一種權利

南特敕令(法語:Édit de Nantes),又稱為南特詔令、南特詔書、南特詔諭,法國國王亨利四世大致在1598年4月30日簽署頒布的一條敕令。這條敕令承認了法國國內胡格諾教徒的信仰自由,並在法律上享有和公民同等的權利。而這條敕令也是世界近代史上第一份有關宗教寬容的敕令。不過,亨利四世之孫路易十四卻在1685年頒布《楓丹白露敕令》,宣布基督新教為非法,南特敕令亦因此而被廢除。

背景事件


16世紀中葉以後,馬丁·路德在德意志境內推行新教宗教改革,而新教的加爾文教派也逐漸在法國境內活躍。他們的出現,令原本的天主教徒感到受威脅,但新教教徒的影響力日益增力,雙方發生衝突。
1559年,法國國內的新教教徒組成了胡格諾集團,對抗捍衛天主教的統治階層吉斯家族。1562年,雙方爆發武裝衝突,史稱“法國宗教戰爭”。戰後,吉斯家族的洛林的亨利一世、瓦盧瓦的亨利三世及納瓦拉的亨利開始展開爭奪法國王位,稱為“三亨利之戰”。可是,亨利一世及亨利三世先後遭到刺殺,而王位繼承權就落在納瓦拉的亨利身上。因此,他加冕為法國國王,為亨利四世,開創了法國的波旁王朝

歷史


1597年,亨利四世開展了一系列成功的軍事行動,從西班牙人手中奪回了亞眠。隨後,亨利四世開始向布列塔尼附近集結兵力,意在戰勝西班牙的同盟,布列塔尼的統治者梅格大公。
1598年一月,為了震懾布列塔尼的敵人,法國國王亨利四世不斷向西部的戰略重鎮昂熱調遣兵力並將昂熱定為臨時首都。在昂熱,亨利四世通過頻繁出席天主教的活動,拉攏了一批樂意與他結盟的力量。同時,亨利的重臣們開始在昂熱起草一份關於宗教赦令的詔書。
在此期間,迫於布列塔尼大區內日益高漲的歡迎亨利四世的呼聲,梅格大公的夫人受命率領使節團與亨利四世商討議和。亨利四世拒絕接見使節團,會談由亨利四世的情人主導,並確定了讓兩家聯姻的一樁婚事。
同年三月,梅格大公向亨利四世宣誓效忠。
平定了布列塔尼大區后,亨利四世於同年四月前往南特,並進行詔書的最後修訂工作。在南特,亨利與英格蘭大使會面,並勸說英格蘭繼續與西班牙進行戰爭;而亨利四世自己,則決定結束多年的戰爭與不幸,把平靜還給他的臣民。在當時,這份詔書的名字並不是南特赦令,甚至不被稱為昂熱赦令,而被命名為和平赦令。
同年五月,法國與西班牙籤署和平協議。法國收回北部被西班牙佔領的領土。

赦令


1598年4月末,南特赦令簽訂。敕令保證不追究胡格諾戰爭中的一切行動,胡格諾派獲得信仰自由,有權建造教堂和召集教務會議;在法律上享有公民的一切權利;在審訊新教徒時組成新舊教法官混合法庭;在政治上與天主教徒一樣,新教徒有權擔任各種官職和向國王進諫;在軍事上允許胡格諾教徒保留一百多座城堡,擁有軍隊和武器。
然而,赦令遭到了兩頭不討好的局面。新教徒們認為赦令並沒有給他們帶來實質性的變化,而天主教徒則反對稱國王向新教徒出讓好處。新舊教法官混合法庭僅僅在少數城市,如波爾多,格勒諾布爾等。更多的城市,如巴黎,魯昂,第戎,圖盧茲,信仰新教的權利則依然被禁止。

意義


這是近代歐洲歷史上第一個保證宗教寬容的文獻,但是天主教堂和高等法院提出抗議。

取消赦令


亨利四世去世之後,敕令並未得到認真執行。17世紀20年代,法國首相C.de黎塞留以武力鎮壓胡格諾教派,剝奪了他們政治上和軍事上的權利。1685年10月18日,法王路易十四頒布法令,徹底廢止南特敕令,導致數年內25萬以上的新教徒逃往英格蘭、普魯士、荷蘭和美洲。
1643年,路易十四加冕成為波旁王朝的第三位君主。對於路易十四來說,建立一個統一的中央集權國家一直是他的政治理想。統一的法蘭西王國不僅包括領土統一,還包括了唯一的宗教、唯一的行政機構與不容質疑的統治者權威。通過連年對新教學校與教堂的破壞和對新教徒的嚴苛審查,法國的新教徒已經所剩無幾。路易十四於是宣布,先前賦予新教徒信仰自由的南特赦令已經過時,並在法蘭西王國內予以廢止。

文件簽署


南特敕令簽訂的地點:南特主教座堂
亨利四世登基后便致力於修復國內的分岐,以避免再次引起戰火。因此,他在1598年4月13日到達布列塔尼的南特城簽署了這條敕令。這條敕令列明國內的胡格諾教徒能夠享有自己的信仰自由,不受國家干擾,亦有權建造教堂及參與宗教事務。此外,他們也享有和其他公民一樣的權利,亦可以和天主教徒一樣分享同等的政治權利,可以擔任各種官職,亦允許讓這些教徒保有城堡及軍隊,以保衛自己。然而,為了安撫天主教徒,亨利四世在簽署這條敕令后,更宣布天主教為國教。

評價及影響


亨利四世簽署了這條敕令后,立刻遭到了天主教徒的強烈反對,儘管他宣布定天主教為國教。此外,教宗克萊孟八世對此敕令的評價十分負面,稱之為“這害死了我”("This crucifies me.")。然而,這卻是世界近代史上第一份宗教寬容的敕令,亦是自羅馬帝國后,歐洲史上第一次的宗教並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