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流動資金

自有流動資金

自有流動資金是指國家根據企業所擔負的任務以及經營業務的需要,通過財政核撥給企業自行安排,長期使用的資金。但其所有權仍屬國家,企業必須對其完整性負完全責任,合理使用,不得自行轉讓。

佔用調整


企業可以經常佔用,但每年應根據企業的生產任務、消耗水平和供銷條件等的變化在數量上加以調整(增撥或上繳)。

自行使用


在遵守國家的計劃和制度的條件下,企業可以自行支配,靈活調度使用。

不付利息


企業使用這部分資金,不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