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房設計規範

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鍋爐房設計規範》是根據建設部建標[2002]85號文《關於印發“2001~2002年度工程建設國家標準制訂、修訂計劃”的通知》要求,由中國聯合工程公司會同有關設計研究單位共同修訂完成的。

圖書目錄


1 總則
2 術語
3 基本規定
4 鍋爐房的布置
4.1 位置的選擇
4.2 建築物、構築物和場地的布置
4.3 鍋爐間、輔助間和生活間的布置
4.4 工藝布置
5 燃煤系統
5.1 燃煤設施
5.2 煤、灰渣和石灰石的貯運
6 燃油系統
6.1 燃油設施
6.2 燃油的貯運
7 燃氣系統
8 鍋爐煙風系統
9 鍋爐給水設備和水處理
9.1 鍋爐給水設備
9.2 水處理
10 供熱熱水製備
10.1 熱水鍋爐及附屬設施
10.2 熱水製備設施
11 監測和控制
11.1 監測
11.2 控制
12 化驗和檢修
12.1 化驗
12.2 檢修
13 鍋爐房管道
13.1 汽水管道
13.2 燃油管道
13.3 燃氣管道
14 保溫和防腐蝕
14.1 保溫
14.2 防腐蝕
15 土建、電氣、採暖通風和給水排水
15.1 土建
15.2 電氣
15.3 採暖通風
15.4 給水排水
16 環境保護
16.1 大氣污染物防治
16.2 雜訊與振動的防治
16.3 廢水治理
16.4 固體廢棄物治理
16.5 綠化
17 消防
18 室外熱力管道
18.1 管道的設計參數
18.2 管道系統
18.3 管道布置和敷設
18.4 管道和附件
18.5 管道熱補償和管道支架
附錄A室外熱力管道、管溝與建築物、構築物、道路、鐵路和其他管線之間的凈距
本規範用詞說明
附:條文說明

圖書序言


本規範是根據建設部建標[2002]85號文《關於印發“2001~2002年度工程建設國家標準制訂、修訂計劃”的通知》要求,由中國聯合工程公司會同有關設計研究單位共同修訂完成的。
在修訂過程中,修訂組在研究了原規範內容后,以節能與環保為重點,特別對鍋爐房設置在其他建築物內的情況進行了廣泛的調查與研究,並與有關部門協調,廣泛徵求全國各有關單位意見,經過徵求意見稿、送審稿、報批稿等階段,最後經有關部門審查定稿。
修訂后的規範共分18章和1個附錄,修訂的主要內容有:
1.蒸汽鍋爐的單台額定蒸發量由原來的1~65t/h擴大為1~75t/h;熱水鍋爐的單台額定熱功率由原來的0.7~58Mw擴大為0.7~70MW;
2.對設在其他建築物內的鍋爐房,對燃料、位置選擇與布置、燃油燃氣系統與管道、消防與自動控制、土建與公用設施及雜訊與振動等特殊要求,在本規範中作了明確而嚴格的規定;
3.調整並加強了節能與環保的條款;
4.增設了“消防”篇章及調整了章節的編排。
本規範以黑體字標誌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規範由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負責日常管理,中國聯合工程公司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