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蝶

放蝶

《放蝶》是清代小說家蒲松齡創作的文言短篇小說。本文選自朱其鎧主編的《全本新注聊齋志異》卷八。《放蝶》節選自《聊齋志異》,講述了兩個虐待動物的人,遭受懲罰的故事。

原文


長山王進土㞳生為令時(1),每聽訟,按罪之輕重,罰今納蝶自贖;堂上千百齊放,如風飄碎錦,王乃拍案大笑。一夜,夢一女子,衣裳華好,從容而入,曰:“遭君虐政,姊妹多物故(2)。當使君先受風流之小譴耳。”言已,化為蝶,迴翔而去。明 日,方獨酌署中,忽報直指使至(3),皇遽而出,閨中戲以素花簪冠上(4),忘除之。直指見之,以為不恭,大受詬罵而返。由是罰蝶令遂止。
青城於重寅(5),性放誕。為司理時(6),元夕以火花爆竹縛驢上(7),首尾並滿,牽登太守之門(8),擊柝而請(9),自白:“某獻火驢,幸出一覽。”
放蝶
放蝶
時太守有愛子患痘,心緒方惡,辭之。於固請之。太守不得已,使閽人啟鑰(10)。門甫辟,於火發機,推驢入。爆震驢驚,踶趹狂奔(11);又飛火射人,人莫敢近。驢穿堂入室,破甌毀甑,火觸成塵,窗紗都燼。家人大嘩。痘兒驚陷,終夜而死。太守痛恨,將揭劾(12)。於浼諸司道(13),登堂負荊(14),乃免。
據《聊齋志異》山東省博物館本

註釋


(1)長山:舊縣名,故地今山東鄒平縣一帶。王進士㞳(dǒu 斗)生:王㞳生,字子涼,明末進士,曾任如皋縣知縣。生平詳《長山縣誌》。
(2)物故:死亡。
(3)宜指使:官名。也稱直指使者,朝廷特派巡視地方的官員。詳《胡四娘》注。明清時代,指巡按御史。
(4)素花:白花。
(5)青城:地名,即今山東省高青縣。
(6)司理:也稱“司李”,明清指推官,掌獄訟。詳《嬌娜》注。
(7)元夕:農曆正月十五日。
(8)太守:此指知府。詳《連城》注。
(9)擊柝(tuò拓):敲著木梆。柝,舊時巡夜者擊以報更的木梆。
(10)閽人:守門人。
(11)踶趹(tíjué蹄決):謂驢疾行。《史記·張儀列傳》:“秦馬之良,戎兵之眾,探前趹后,蹄間三尋。”《索隱》:“謂馬前足探向前,後足趹於後。趹謂後足抉地,言馬之走勢疾也。”
(12)揭劾:檢舉其過錯而彈劾。
(13)浼(měi 每)諸司道:向司道官長求情。浼,請託,央求。司道,指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及道員。詳《小獵犬》注。
(14)負荊:背負荊條,請求責罰。表示悔罪認錯。語出《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譯文


長山縣進士王㞳生,作縣令的時候,每次審理案件,總是按照違法的輕重程度,罰犯人交納蝴蝶來為自已贖罪。大堂上常常同時放出千百隻蝴蝶,好像風吹著無數碎錦在飄舞。每逢此時,王㞳生就拍案大笑。一天夜間,王生夢見一位女子,穿著華麗的衣服,從容地走了進來,對他說道:”因為遭受你的虐政摧殘,我的姊妹們有許多都夭亡了。應當讓你因自命風流先受到一次小小的懲罰。”說完,化為一隻蝴蝶。迥旋飛翔而去。第二天,王生正獨自在縣衙中喝酒,忽然下人來報告說直指使來到了。王㞳生慌忙出來迎接,他妻子跟他開玩笑,用簪子插在他頭上的一朵白花也忘記摘了下來。直指使看見了,認為他態度不恭,將他狠狠地責罵了一頓。從此,罰犯人交納蝴蝶自贖的命令就停止了。
青城縣的於重寅,性格狂放荒誕。他當司理的時候,有一年的元宵節晚上,他把煙花爆竹捆縛在一頭驢身上,從頭到尾都捆滿了。他牽著驢來到太守門前,敲著梆子請太守出來,說:“我獻上一頭火驢,希望太守出來看一看。”當時太守因愛子正患天花,心情很不好,就推辭不出來。於重寅堅持請求,太守不得已,就叫守門的僕人打開鎖。門剛剛打開,於重寅就用火點燃了引芯,把驢推進門內。爆竹爆炸驢子受到驚嚇,又跑又竄,狂奔亂跑,身上的煙花噴火射人,沒人敢靠近它。火驢穿過大廳進入室內,盆盆罐罐被撞被踏毀,很多東西都燒成了灰塵,窗紗也都燒成了灰燼。家人們大聲驚呼。生天花的兒子受到驚嚇,當天夜裡就死了。太守對於重寅非常痛恨,準備向上級彈劾他。於重寅請託各司、道長官出面說情,並親自登門負荊請罪,才免於遭受彈劾。

作者簡介


蒲松齡(1640-1715),清代文學家,字留仙,一字劍臣,別號柳泉居士,世稱聊齋先生,山東淄川(今山東淄博市)人。蒲松齡一生熱衷功名,醉心科舉,但他除了十九歲時應童子試曾連續考中縣、府、道三個第一,補博士弟子員外,以後屢受挫折,一直鬱郁不得志。他一面教書,一面應考了四十年,到七十一歲時才援例出貢,補了個歲貢生,四年後便死去了。一生中的坎坷遭遇使蒲松齡對當時政治的黑暗和科舉的弊端有了一定的認識;生活的貧困使他對廣大勞動人民的生活和思想有了一定的了解和體會。因此,他以自己的切身感受寫了不少著作,今存除《聊齋志異》外,還有《聊齋文集》和《詩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