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調整

採用土地合併和轉讓消除土地利用缺點的工作

土地調整是採用土地合併和轉讓,截彎取直和土地交換等方法,以消除土地利用缺點的工作。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確定后,常因各種原因需要對用地單位的權屬界限進行調整。土地調整必須遵循自願互利原則,按法定程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