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分紅
上市公司向股東分配紅利
投資者購買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對該公司進行投資,同時享受公司分紅的權利,一般來說,上市公司分紅有兩種形式;向股東派發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上市公司可根據情況選擇其中一種形式進行分紅,也可以兩種形式同時用。
現金股利是指以現金形式向股東發放股利,稱為派股息或派息;股票股利是指上市公司向股東分發股票,紅利以股票的形式出現,又稱為送紅股或送股;另外,投資者還經常會遇到上市公司轉增股本的情況,轉增股本與分紅有所區別,分紅是將未分配利潤,在扣除公積金等項費用後向股東發放,是股東收益的一種方式,而轉增股本是上市公司的一種送股形式,它是從公積金中提取的,將上市公司歷年滾存的利潤及溢價發行新股的收益通過送股的形式加以實現,兩者的出處有所不同,另外兩者在納稅上也有所區別,但在實際操作中,送紅股與轉增股本的效果是大體相同的。
配股也是投資者經常會遇到的情況,配股與送股轉增股本不同,它不是一種利潤的分配式,是投資者對公司再投資的過程。配股是指上市公司為了進一步吸收資金而向公司股東有償按比例配售一定數額的股票,它本身不分紅,而是一種籌資方式,是上市公司的一次股票的發行,公司股東可以自由選擇是否購買所配的股票。
股票上市公司分配給股東的權利,包括分紅、即領取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的權利以及配股的權利,但由於股票在市場上一直在投資者之間進行轉讓買賣,當上市公司在一定時期向股東分派股利進行配股時,為使本公司的股東真正得到其應得的分紅配股權利,就存在著一個這種權利應該分配給股票的買入者還是賣出者才合理的問題,由此產生了股票除息與除權交易。此外,由於公司分紅配股引起公司股本以及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業的實際價值(每股凈資產)的變動,需要在發生該事實之後以股票市場價格中剔除這部分因素。因送股轉增股本或配股而使股本增加形成的剔除行為稱為除權,即從股價中除去股東享受的、送股轉增股本或配股的權利:而因紅利分配引起的剔除行為稱為除息,即從股價中除去股東享受現金股息的權利。
股權(息)登記日與除權(息)基準日股權(息)登記日,是在上市公司分派股利或進行配股時規定一個日期,在此日期收盤前的股票為“含權股票”或“含息股票”。在該日收盤后持有該股票的投資者享受分紅配股的權利,通常稱之為R日。
除權(息)基準日,是相對於股權(息)登記日的下一個交易日,即R+1日,在該日及以後交易日稱為“除息股票”,買入該股票的投資者也就不再享受此次分紅配股的權利,而在股權(息)登記日收盤后持有該股票的投資者在除權(息)基準日及以後賣出該股票后,其所享受的分紅配股的權利不受影響
除權(息)股票與含權(息)股票的判別在於是否能夠享受股利、股息、這也決定了兩者市場價值之間存在差異,一般而言,除權(息)基準日的股價要低於股權登記日的股價,為保證股票價格的公平性和連續性,需要在除權(息)基準日對該股票進行技術處理,根據除權(息)具體情況計算得出一個剔除除權(息)影響后的價格價格作為除權(息)指導價或基準價,又稱為除權(息)報價,通常在除權(息)日作為前收盤價來處理。
除權與除息報價的具體計算公式有以下幾種:
除息報價。除息報價=股息登記日收盤價-每股現金股利(股息)
除權報價。
a送股除權報價=股權登記日收盤價/(1+送股率)
c送股與配股同時進行時的除權報價=(股權登記日收盤價+配股價*配股率)/(1+送股率)
除權除息報價=(股權登記的收盤價-每股現金股利+配股價*配股率)/(1+送股率+配股率)
需注意的是,股票市場的股價受市場供求本身影響較大,因而除權(息)報價僅作為除權(息)日市場開盤的參考價。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現行做法是在除權(息)基準日,以除權(息)報價代替該日的前收盤價,作為該日集合競價和漲跌限制的參考,當日開盤價仍由集合競價產生,之後的價格由連續競價產生。
在除權(息)后的一段時間內,如果多數投資者對該股看好,使得該股股價上漲,其價格高於除權(息)報價,即股價比除(息)前有所上漲,這種行情稱為填權。如果股價上漲到除權(息)前的價格水平,稱為填滿權。相反,如果多數投資者不看好該股,使得該股價下跌,其價格低於除權(息)報價,即股價比除權(息)前有所下降,則為貼權。
送股與派息的領取辦法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紅股及股息的領取。根據上海證券交易規則,對投資者享受的紅股和股息實行自動劃撥到賬。股權(息)登記日為R日,除權(息)基準日為R+1日,投資者的紅股在R+1日自動到賬,並可進行交易,股息在R+2日自動到帳,投資者可及時查詢確定,如有問題應與證券營業部工作人員進行查詢。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紅股及股息的領取。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投資者的紅股在R+3日自動到賬,並可進行交易,股息在R+5日自動到賬,投資者可及時查詢確定。也就是說,無論是上交所,還是深交所,投資者的紅股和股息均自動到賬,無需投資者辦理任何手續,只是到賬的時間有所區別,投資者應注意查詢確定。
配股的認購繳款方式
上海證券交易所配股認購繳款。配股繳款起始日為R+1日,繳款期一般為10個交易日,投資者可在繳款期內任意一天進行配股繳款,繳款方法;將股票代碼600***改為700***,進行買入或賣出(具體應向證券商工作人員詢問確定),價格為配股價,數量為:股票數量*配股率,具體數量可在券商處查詢,如有疑問,可先配1股,第二天交割后再查詢餘額即可,如有轉配股,代碼也應作相應變動,具體方法應查閱該股說明書或向券商工作人員查詢。
深圳證券交易所配股認購繳款。配股繳款起始日R+3日,將股票代碼0***改為8***,如為轉配股,則改為3***,進行買入,價格為配股價,數量為股票數量*配股率,不足一股的捨去不配,具體數量可在券商處查詢。無論上海、還是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股票進行配股繳款完之後,第二天都應及時列印交割單,確認配股的成交,如未成交或餘額不為零,應及時補配。另外,配股繳款不收任何手續費。配股繳款期過後,如仍未辦理配股繳款手續,則視為自動放棄,且不能補辦。所配股票上市日應在該上市公司刊登出“股本變動公告”之後,由交易所通知后即可上市交易,時間一般為配股繳款截止日後半個月左右。
轉配股轉配股是我國證券市場特有的產物。在我國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公股(包括國家股和法人股)是不能夠上市流通的。當上市公司進行配股時,國家股、法人股的股東因某些原因而放棄配股權,將配股權有償轉讓給社會公眾股股東,由社會公眾股股東進行配股,社會公眾因此而認購的股份,就是轉配股。轉配股屬於變通股,與其他股份同股同權,享有分紅派息、配股、參加股東大會等一切權利,同時,由轉配股進行送股和配股等所產生的新的股份,其性質也依然為轉配股。
對國家經濟發展的作用
(1)可以廣泛地動員,積聚和集中社會的閑散資金,為國家經濟建設發展服務,擴大生產建設規模,推動經濟的發展,並收到“利用內資不借內債”的效果。
(2)可以充分發揮市場機制,打破條塊分割和地區封,促進資金的橫向融通和經濟的橫向聯繫,提高資源配置的總體效益。
(3)可以為改革完善我國的企業組織形式探索一條新路子,有利於不斷完善我國的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企業,個人企業,三資企業和股份制企業的組織形式,更好地發揮股份經濟在我國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促進我國經濟的發展。
(4)可以促進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發展,特別是股份制改革的深入發展,有利於理順產權關係,使政府和企業能各就其位,各司其職,各用其權,各得其利。
(5)可以擴大我國利用外資的渠道和方式,增強對外的吸納能力,有利於更多地利用外資和提高利用外資的經濟效益,收到“用外資而不借外債”的效果。
對股份制企業的作用
(1)有利於股份制企業建立和完善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經營管理機制。
對股票投資者的作用
從股票投資者的角度來說,其作用在於:
(2)可以增強投資的流動性和靈活性,有利於投資者股本的轉讓出售交易活動,使投資者隨時可以將股票出售變現,收回投資資金。股票市場的形成,完善和發展為股票投資的流動性和靈活性提供了有利的條件。4.股票市場的不利影響
股票市場的活動對股份制企業,股票投資者以及國家經濟的發展亦有不利影響的一面。股票價格的形成機制是頗為複雜的,多種因素的綜合利用和個別因素的特動作用都會影響到股票價格的劇烈波動。股票價格既受政治,經濟,市場因素的影響,亦受技術和投資者行為因素的影響,因此,股票價格經常處在頻繁的變動之中。股票價格頻繁的變動擴大了股票市場的投機性活動,使股票市場的風險性增大。
股票市場的風險性是客觀存在的,這種風險性既能給投資者造成經濟損失,亦可能給股份制企業以及國家的經濟建設產生一定的副作用。這是必須正視的問題。
“按季分紅”就是國外上市公司成熟的表現,表明國外公司是重視回報股東的。中國股市還是一個重融資輕回報的市場。在中國股市裡融資才是第一位的,至於回不回報投資者,其實是一件無所謂的事情。在中國股市裡,上市公司5年、8年甚至10幾年不回報投資者似乎也是正常的。因為中國股市並沒有形成一種以不分紅為恥辱的風氣。國內的上市公司為什麼要因為國際板公司的“按季分紅”而感到無地自容呢?實際上,國內股市也還是有重視分紅的公司,比如那些A+H股上市公司。如中石油每年也還是比較重視現金分紅的。雖然中石油不是按季分紅,而是按半年分紅,但重視現金分紅卻是客觀事實。但面對中石油對現金分紅的重視,也沒見哪一隻“鐵公雞”無地自容,難道將“按半年分紅”改為“按季分紅”,“鐵公雞”就無地自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