崑山市教育局

崑山市教育局

崑山市教育局全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落實有關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負責制定本市教育工作的實施意見和措施,並監督執行;負責對全市教育督導。

機構職能


根據崑山市人民政府的職能調整意見,市教育局的主要職責包括以下十三個方面。
(1)
(2)研究全市教育發展戰略思路,負責全市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等方面的改革;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
(3)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社區教育、社會力量辦學、地方高等教育以及流動人口子女教育等工作,指導、協調各鎮(區)及有關部門的教育工作以及評估、檢查。
(4)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有關教育經費籌措、學校收費、教育撥款及教育基建投資等方面的政策,對全市教育經費籌措使用進行指導、管理和監督;對市級財政預算內教育經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教師繼續教育經費及其他由市統籌使用的經費作出安排計劃;統籌管理本部門的教育經費;負責對局直屬單位經費使用進行審計監督;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內外對本市教育的援助和貸款。
(5)統籌規劃並指導本市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的建設工作。歸口管理師範類畢業生的就業,教師資格認定,教職工的勞動工資、職稱、獎懲和管理許可權內的幹部任免以及教師離退休工作,指導教育人事制度的改革,負責和指導本市教師繼續教育工作和幹部培養、培訓工作。
(6)歸口管理本市的學歷補償教育、提高學歷教育和國家學歷考試以及各級各類學校的招生工作。負責市民通用外語和計算機考核工作;負責教師現代教育技術、外語能力的培訓、考試、考核工作。
(7)在市紀委(監察局)的指導下,負責局直屬學校和事業單位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負責和配合市紀委和鄉鎮紀委檢查全市教育系統黨的紀律和行政監察工作。
(8)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教育教學、教育科學研究、體育衛生、美育勞技教育以及國防、環保等教育工作。
(9)負責局黨委下屬的黨(總)支部的黨務、群團、統戰工作,指導有關教育的學會、協會、研究會等社團的組織工作。
(10)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境外投資學校,開展教育對外交流和合作工作。
(11)統籌管理、指導協調全市的語言文字工作;指導全市文字規範化建設,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應用情況;負責全市的普通話推廣和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
(12)統籌規劃並指導教育產業、學校教育裝備建設等工作,監督管理本市校舍、土地等教育資產。
(13)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黨政辦公室(掛“崑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黨務、政務、事務。負責擬定年度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負責文件的運轉和管理工作;負責局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和督辦落實;負責文秘、信息、機要、檔案、保衛、保密、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人民來信來訪登記、發送、催辦、註銷等工作;負責機關車輛管理、衛生創建和機關大院管理等工作;負責或協助有關科室做好內、外賓的接待工作;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議和提案的辦理、答覆工作;會同有關科室做好機關離退休幹部、外事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和發放。負責市語委的日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實施國家語言文字法律法規,督促檢查各級各類學校開展普通話和文字規範化教育,為社會提供語言文字的培訓、測試、諮詢、評估服務。負責全市教育督導工作。
2.組織人事科
負責直屬單位黨的組織建設工作和黨費收繳、管理、使用;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及局機關的人事、勞動工資、保險福利、機構編製等工作;編製中小學教師需求計劃和繼續教育規劃;擬訂中小學教師隊伍和教育行政幹部管理建設意見和措施;負責管理許可權內幹部的培養、考察和任免工作;負責全市中小學校長的考核工作;負責出國(境)人員的報批和政審材料工作;負責師範類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及非師範類畢業生的招聘、吸納工作;指導學校內部體制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負責教師資格的認定工作;負責中小學教師系列的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推薦工作;負責教職工的考核、獎懲、評優、評先和名教師、特級教師的推薦工作;負責教師離退休工作;負責教職工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承辦幹部、人事編製年報和事業單位登記年檢工作。
3.基礎教育科
綜合管理本市基礎教育(含幼兒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參與擬訂基礎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布局結構調整和體制改革工作計劃;指導各鎮(區)鞏固、提高九年義務教育水平,推進教育現代化工程,參與指導中小學招生工作;負責指導學校常規管理、教學計劃管理、學生學籍管理和學歷證件的發放工作;負責中小學教材征訂工作;負責實施普通高中畢業會考管理工作和中小學教育質量評估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創建工作;負責評估確定蘇州市級基本現代化示範幼兒園;參與並管理社會力量舉辦各類基礎教育學校的有關工作;指導中小學德育、體育、藝術、衛生健康、科普、勞技、人口、國防、環保等教育工作。
4.職業教育和社會教育科
統籌協調全市成人教育、職業教育工作,擬訂成職教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實施全市教育綜合改革;負責成職教的教育教學管理、辦學水平和教學質量的評估;指導有關學校的學生德育工作和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協助做好成職教的招生工作、學籍管理;負責構建全市終身教育體系和終身教育實驗工作;協助上級教育部門管理地方高等教育;參與承辦成人中專、職高招生考試考務等工作;負責社會力量辦學(含流動人口子女學校)的審批、管理和評估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農村實用技術、職工崗位培訓和技術工人等級培訓;負責市民計算機和通用外語等級考核工作;指導職業學校和成人學校的創建工作;負責評估確定蘇州市級示範(合格)鄉鎮成教中心、示範村(廠)成人學校;協調和配合做好成職教合作辦學有關事宜;負責成職教統計年報工作;協助組織人事科管理和培養成職教幹部、師資隊伍;協助計劃與財務(審計)科管理專項經費使用。
5.發展規劃與財務科
指導、協調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布局調整、校園規劃、校舍建設等工作;負責全市教育事業統計;負責管理市財政下達的教育事業經費、教育專項經費和基建經費;籌措教育經費,負責編製教育經費預決算;指導、監督、管理市教育附加費、人民教育基金和市教育地方附加費的徵收與使用;負責農村成人教育和教師繼續教育經費的專項管理;負責全市教育經費投入情況的統計和有關教育經費“三個增長”執行情況的監測;負責局機關和學校國有固定資產的管理和監督;指導各校財務管理,編製直屬學校基建投資計劃;指導協調直屬單位的基建、維修、校園規劃等工作;負責各級各類學校教育經費、預算外收入和校產的定期審計;負責教育費附加、專項經費、重點建設項目的審計;負責對各校收費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或協助鎮(區)對離任校長的審計。
6.紀檢監察室
協助黨委搞好本單位、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檢查和處理本系統違犯黨紀的案件,受理黨員申訴和對黨員的檢舉控告;負責人民群眾來信、來訪、來電的登記、處理、發送、催辦、答覆、註銷等工作。
7.政保科

現任領導


局長:金建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