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地質災害監測評價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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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正文


主要職責:
(一)承擔對長沙市行政區域內的地質災害、地下水、地質遺跡和城市、礦山等地質環境狀態實施動態監測;
(二)負責提出地質災害預警工程項目的建設,承擔重大地質災害的監測、調查研究、評價和防治工作;
(三)承擔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和建設用地危險評價技術性工作;
(四)承擔全市地質環境監測數據、資料的接收、匯總、分析、處理,以及全市地質環境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
(五)開展地質環境監測技術培訓、交流和合作;
(六)負責對區、縣(市)地質環境監測工作進行業務指導,承擔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