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建制

社會建制

指為了滿足某些基本的社會需要而形成的相關社會活動的組織系統。

概念


一般而言,社會建制主要指社會組織制度,包括價值觀念、行為規範、組織系統和物質支撐四大要素。

要素


1、價值觀念是闡明本制度終極目標或存在價值的理論體系,其主要作用是向社會成員表明自身存在的意義,使他們在充分理解制度目標的基礎上全力依從制度規範。科學社會建制的價值觀念主要體現在一系列關於科學的社會目標和功能的理論中,特別集中體現在社會的主導意識形態上。在現代,依靠科學技術推動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已經成為一種普遍的主導意識。
2、行為規範是制度運行過程中起實際作用的要素,是一系列關於人類特定社會活動行為模式的規定。作為社會建制的科學技術體制,具有其社會成員直接面對的特殊規範系統反映出對於成員行為的制約性。行為規範不是一成不變的,它要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而變化,以最充分地發揮科學技術共同體成員的積極性和智慧,為相應的科技活動開拓新的天地。
3、組織系統是社會建制的實體部分,是制度及其規範的載體。這一系統包括組織首腦、職能部門和組織成員。科學社會建制的承擔者是科研組織,有學術帶頭人、從事研究活動的科學家和其他相關人員。社會建制的行為規範是通過組織活動來實現的,它把一定數量的社會成員集中在一個被賦予特定目標和職能的組織中,通過組織規範其成員的行為,維持秩序和效率。
4、物質支撐是社會建制運行的基礎保障,可以分為實體性物質保障和象徵性物質保障兩大類,前者如科學技術研究中的實驗室、儀器設備等,後者如物理學家玻爾把中國傳統的“陰陽魚”太極圖作為自己思想的表徵。象徵性物質體現組織的存在價值和終極目標,是物化的價值觀念,能與實體性物質互動互補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