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養廉
高薪養廉
2012年4月1日,今年的博鰲論壇開幕。在其中一個分會“青年領袖圓桌會議”上,著名央視主持人芮成鋼提問姚明:揚州市委書記一年收入不到20萬,而你一年收入可達四、五千萬,同樣付出那麼多,收入為何差距那麼大?從而引發了“高薪養廉”的爭議。
2014年3月7日,二月河對“高薪養廉”表示:宋代公務員工資高卻腐敗。
高薪養廉
“拿姚明和市委書記來談收入差距?讓普通老百姓和億萬民工情何以堪?”
“為什麼不把市委書記跟清潔工比?”——以上是在媒體報道芮成鋼作的比較后,網友們的普遍反應。
這個反應再也正常不過,因為老百姓壓根就不信市委書記級別的官員一年收入只有“區區20萬”——事實就不存在,邏輯還成立嗎?即便只有20萬,那也是富人和更富的人相比,用來談收入差距合適嗎?
高薪養廉
然而,作為有名的財經記者,芮成鋼不大可能不知道姚明獲得的巨額報酬來源於其“稀缺性”。在會後的微博訪談中,芮成鋼否認了他是質疑姚明,並且稱其比較書記和姚明的言論遭到了曲解。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事實上,芮成鋼是想提出“官員如何忍受低工資”、要不要“高薪養廉”的問題。
本次博鰲論壇的“青年領袖圓桌會議”,與會嘉賓皆是年紀較輕的中外知名企業家、學者和官員,其中就包括揚州市委書記謝正義和姚明,由芮成鋼擔任會議主持人,主題則是“定義幸福與幸福社會”。
在會議初段,芮成鋼讓與會嘉賓談什麼是“幸福”,問的比較抽象,嘉賓們答得也比較抽象,也比較個人化。隨後,芮成鋼把“幸福”引向了更具體的社會保障問題,在嘉賓們發表意見后,芮成鋼把議題再次引向更為實際的收入差距問題。芮成鋼先是舉了兩位經濟學家的例子——同樣是清華高材生,哈佛經濟學博士,李稻葵畢業後去了清華當教授,而胡祖六則去了高盛當投資經理,後者收入是前者100倍。芮成鋼問嘉賓們,同樣學歷背景,卻因選擇行業不同導致這種程度的收入差距,是否會導致不幸福。在其中一位嘉賓答非所問后,芮成鋼整理了一下表述,重新問了這個問題,並以與會嘉賓作為收入差距比較的對象——年收入不到20萬元的官員謝正義和年收入四、五千萬的社會成功人士姚明。
顯然,芮成鋼想讓嘉賓討論,謝正義與姚明“同樣辛苦、同樣工作,最後的反差非常大”這個邏輯是否合理。芮成鋼表述的其實是,當下行業間收入差距太大,大得讓不同行業頂尖人才之間(例如體育業、娛樂業、金融業和教師、公務員等普通行業之間)的收入差距都以百倍計,這種狀況是否有問題,能否成為一個持續的穩態?他的潛台詞就是,這種狀況不能成為一個穩態,以官員而論,不能忍受明面上比姚明等成功人士收入低太多,所以很有可能會去找尋灰色收入,甚至貪污腐敗。因此後來芮成鋼又提到了“高薪養廉”的問題。
所以說,芮成鋼拿謝正義和姚明比較,只是一個場合行為,放在整個會議中,是一個很自然也很現實的比較。
不要先入為主的“敵視”芮成鋼
芮成鋼以前的發言引起過爭議,但不能因此就對他故意找茬。以芮成鋼的這次表現為例,縱觀整個會議的發言,芮成鋼對於底層民眾收入問題還是非常關心的。這也秉承了其“炮轟故宮高檔會所”、“狠批中國人狂購奢侈品”的一貫立場。
在會議中,芮成鋼不僅把“幸福”這一抽象話題多次拉到“收入差距”這一具體問題上,還直截了當提出討論目的是“如何讓低收入階層更好的生活”。在與會人員紛紛強調應給予所有人均等的發展機會時,他則強調現實是每個人出生的時候享有的資源就不平等,而且正在發生的網際網路革命等造成的技術壁壘讓貧困藍領更難以向上爬升。芮成鋼明顯傾向以稅收等槓桿來解決問題。
綜上,人們對芮成鋼這次表現確實存在誤解。事實上,比較高級官員和社會成功人士的收入,聽起來很荒謬,實際上正是當下中國反腐事業需要嚴肅討論的問題。
對事務官,一般參照私企平均水準
國外的官員一般分為兩類:一類是靠選舉上台,負責政務的政務官(也叫政客);另一類是受政府選拔雇傭上崗的辦事員,稱為事務官。
對於事務官的定薪。世界上通行的規則就是參照私企,而且往往會略低於私企。以美國為例,定薪原則是事務官工資不得高於私營企業職工工資。而傳說中“高薪養廉”的新加坡,事務官的工資其實也不高於同等水平的私企員工。
對政務官,有綜合定薪和參照私企兩種,後者被誤認為“高薪養廉”
既然新加坡事務型官員的工資並不高,為什麼會有“高薪養廉”的說法呢?這是因為新加坡總統能拿200萬美元的年薪,相比美國總統的40萬美元年薪,要高很多。相比於中國這種官員“表面工資”極低的國家,更顯得是“高薪”。
但很顯然,所謂的“高薪”,不過是新加坡這類國家把“參照私企”的定薪規則貫徹到政務官層面而已。因為新加坡大公司的CEO也能拿到200萬美元這個收入,所以總統順理成章也拿這個數。與新加坡不同的是美國。在美國,“從政”本身就被看做是一種價值,因此當上政務官已經收穫了一份價值,就不需要靠金錢再來刺激,所以美國很多政務官都不拿薪金。而且從政的經歷也是可以轉換為金錢的,比如總統卸任后靠寫書和演講能收入頗豐。
不能只依賴“高薪養廉”
數據能夠說明問題:2003年菲律賓政府僱員的賬面平均工資是全國平均收入水平的4倍,巴基斯坦是5倍,印度是7倍,然而這三個國家的清廉程度得分在35個排名國家中位居倒數;相反,挪威、日本、奧地利等部分發達國家,政府僱員的平均工資還及不上社會平均工資,但清廉程度得分卻高居前列。
從歷史的角度看也是如此,雍正發明了“養廉銀”,大幅度增加了官員的收入,但由於監管機制不完善,貪腐行為並沒有什麼大幅改善,雍正一死,養廉銀未廢除,貪污之風卻更勝從前。
不能只依賴“高薪養廉”,那到底該如何設計官員薪酬制度,讓官員既不貪腐,又能盡心工作呢?
官員“工資極低”另有玄機
中國的《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工資制度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體現工作職責、工作能力、工作實績、資歷等因素,保持不同職務、級別之間的合理工資差距。”即便是市委書記等高級官員,其明面上的薪酬水平也不會比普通公務員有數量級的差別。
因此說中國的政務官“工資極低”是成立的,他們不但比不上新加坡的水準,也比不上美國的水準。
但之所以這樣定薪,究竟是因為我們對官員更苛刻?還是因為“反正實際上也不靠這點工資,所以倒不如把面子工作搞得漂亮些”?
如何給高級官員定薪資,以香港為例
發達地區對官員薪酬的制定,不僅僅在於其結果能夠受到大多數人的認可,更重要的是制定過程足夠科學、公開、公正、透明,並受到廣泛監督。仍以香港為例,很輕易在網上搜到了一份《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問責制度下委任的主要官員薪酬》第二階段報告,由政府委託的一個獨立機構撰寫,詳細描述了如何制定主要官員的薪酬。
例如,報告提到參考了“數個經濟已發展國家怎樣制定委任部長級人員的薪酬,這些國家包括澳洲、加拿大、芬蘭、荷蘭、紐西蘭、新加坡、英國及美國。”同時也肯定了“參考私營和其他行業的薪酬做法以制定主要官員的薪酬是可取的做法。”
同時,報告也提出了對官員不利的意見,例如“一般認為部長的工作,無論在範疇和職責上,是高度複雜的,但這些職位的薪酬卻遠比私營機構類似職位的為低,新加坡除外”;“高級官員亦有金錢以外的回報。金錢的回報不應是主要官員候選人唯一的考慮,推動力如榮譽,及有機會為社會的進步作出貢獻等,也應是制定薪酬時的考慮”,等等。
報告總共給出了50條意見,包括具體的薪資數額,例如建議問責局長的年薪在“366萬2千至399萬5千港元之間”,還包括退休金、醫療福利、年假、病假、汽車司機等方面的具體意見。
報告推出后,徵詢過市民意見,經歷過立法會審議,雖然近400萬的薪金非常可觀,但能夠得到香港人認可。同時,官員出了什麼情況必須負責,例如,原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就曾因涉嫌“偷步買車”而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