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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娜

南京女歌手

娜娜,曾是南京娛樂場所駐唱歌手。2012年5月墜樓身亡。2013年4月28日,男友李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在六合區人民法院受審。

案件回顧


娜娜
娜娜
墜樓案發生在2012年5月23日晚,起初並沒有引起媒體關注。直到2012年5月27日,各大門戶網站陸續出現大批與此案相關的網帖,才進入公眾視野。這些網帖稱,南京美女歌手娜娜2012年5月20日被男友李某打傷,入住大廠醫院治療,2012年5月23日晚,在幾乎沒有意識的情況下從病房二樓窗戶“神秘”墜樓,不治身亡。其中一則網帖直指李某是兇手,稱李某經常毆打娜娜,還在家吸食毒品后,頭腦出現幻覺,去醫院把娜娜從二樓窗口推了下去。此後,又有網帖曝出娜娜在墜樓前曾遭多人性侵。
網上的這些傳聞很快被警方否定。2012年6月7日,六合沿江警方向媒體公布初步調查結論。警方稱,2012年5月29日對李某採取刑事拘留措施。認定娜娜系自行翻窗墜樓,排除他殺可能。調查中未發現她曾被性侵。醫護人員可以證實,娜娜墜樓前雖身體虛弱,但神志清醒,有獨立行動能力。

案件進展


隨著案件的進展,2013年2月,六合區檢察院對李某提起公訴。2013年4月28日,六合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除雙方家屬外,數十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媒體記者旁聽了案件。檢方指控稱,2012年5月11日,李某將剛做完人工流產手術的女友娜娜接至六合區住處休養,因懷疑打掉的孩子並非己出,李某多次與娜娜爭執,進而持刀毆打娜娜,致其全身多處受傷。2012年5月20日,李某將娜娜送至大廠醫院就診。娜娜全身至少有6處明顯刀傷,還有2處骨折,經鑒定構成輕傷。娜娜男友被控故意傷害罪,庭上否認毆打,稱是阻止女方自殘時“誤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