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地利用權

鄰地利用權

基於相鄰關係而產生的一種權利。即一方所有人在不損害鄰方的合法權益的前提下,有權從鄰方得到相鄰土地的一定範圍的使用權。

概述


如因修建地上建築物而在相鄰空地上臨時堆放材料,或將地下管道通過鄰方土地等,鄰方土地所有人或使用權人應允許其使用,如鄰方因此而受到損壞,則可請求賠償。

相關


這樣規定,保護相鄰雙方的正當權益,保護土地的所有權、佔有權和使用權,有利於照顧鄰方的合理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