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間相互作用
空間相互作用
地表上的任何一個城市都不可能孤立的存在。為了保障生產、生活的正常運行,城市之間、城市和區域之間總是不斷地進行著物質、能量、人員和信息的交換,我們把這些交換稱之為空間相互作用(spatial interaction)。正是這種相互作用,才把空間上彼此分離的城市結合為具有一定結構和功能的有機整體。
根據空間相互作用的表現形式,海格特(P.Haggett)1972年提出一種分類,他借用物理學中熱傳遞的三種方式,把空間相互作用的形式分為對流、傳導和輻射三種類型。
第一類,以物質和人的移動為特徵。如產品、原材料在生產地和消費地之間的運輸,郵件和包裹的輸送以及人口的移動等;
第二類,指各種各樣的交易過程,其特點是不通過具體的物質流動來實現,而只是通過簿記程序來完成,表現為貨幣流;
第三類,指信息的流動和創新(新思維、新技術)的擴散等。
美國學者厄爾曼(E.L.Ullman)認為空間相互作用產生的條件有三個:互補性、中介機會和可運輸性。
最初,人們認為,地區間的職能差異是產生相互作用的條件。後來發現,這個假設不充分。因為,並非任何地方彼此間都存在著相互作用。厄爾曼認為,從供需關係角度出發,兩地間的相互作用需要有這樣一個前提條件,即它們之中的一個有某種東西提供,而另一個對此種東西恰有需求,這時才能實現兩地間的作用過程。厄爾曼稱這種關係為互補性(Complementarity)。正是這種特殊的互補性,構成了空間相互作用的基礎。厄爾曼提出的互補性側重於兩地間的貿易關係,互補性越大,兩地間的流動量也越大。
兩地間的互補性,導致了貨物、人口和信息的移動和流通。但是也可能存在以下情況:當貨物在A和B兩地間運輸時,兩地間介入了另一個能夠提供或消費貨物的C地,從而產生所謂的中介機會(intervening opportunities),引起貨物運輸原定起始點的替換。這時,即使A和B兩地間存在互補性,相互作用也難以產生。
實際上,與其說是中介機會是產生相互作用的條件,不如說是改變原有空間相互作用格局的因素。一般說來,中介機會起兩種作用:首先,可以節省運輸費用,這時商品流通的一個顯著要求。假設B地和C地提供同一商品給A地,如果C地與A地間的距離較B地與A地間的距離更近些,C地就能起中介機會的作用。貨物由C地運往A地的費用將比由B地運往A地便宜,結果C地的這項貨物在A地的價格就將下降而富有銷路。其次,中介機會具有影響運輸,特別是影響人口移動的過濾器作用,它導致地點上的置換,減少了長距離的空間相互作用。
除了互補性和中介機會外,空間相互作用產生的第三個條件是可運輸性(trans-ferability) 。
儘管當代運輸和通訊工具已經十分發達,距離因素仍然是影響貨物和人口移動的重要因素。距離,影響運輸時間的長短和運費。距離越長,產生相互作用的阻力越大。如果兩地間的距離過長,克服距離過長的成本超過了可接受的程度,那麼,即使兩地間存在某種互補性,空間相互作用也不會發生。所以,距離的摩擦效果導致空間組織中的距離衰減規律(distance-decay regularity)。
不同的貨物,對距離的敏感性也不同,這和它們的可運輸性有關。一般而言,貨物的可運輸性是由單位重量的價值所決定的。單位重量價值低的貨物運輸距離較短,單位重量價值高的貨物運輸距離較長。
可運輸性除了對貨物的運輸有影響外,對人的購物出行也有顯著影響。人們通常走較少的路去購買價值低的貨物,而走較多的路去得到價值高的貨物,從而促成商業中心等級體系的出現。
不過,貨物的可運輸性會隨著時間而變化。這主要受運輸工具改革、生產發展和資源減少等因素的影響。
厄爾曼提出空間相互作用的三個條件是在1956年,因而對物質流的討論較多。比較而言,對貨幣流和信息流的討論較少,由產業組織的演變對空間相互作用產生的影響也未提及。例如,貨幣的流動受距離衰減規律的影響就較小,在通訊手段高度發達、全球金融網路業已形成的今天,國際金融業務可以24小時運轉。隨著經濟與社會的發展,貨幣流和信息流在空間相互作用中的地位將日益重要,因此有必要進一步研究它們獨自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