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氣象局
江蘇省氣象局
江蘇省氣象局實行上級氣象主管機構與本級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上級氣象主管機構領導為主的管理體制,在中國氣象局和江蘇省人民政府領導下,根據授權承擔本行政區域內氣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職能,依法履行氣象主管機構的各項職責。
(1)制定地方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劃,並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劃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重要氣象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查;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2)按照職責許可權審批氣象台站調整計劃;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探測資料的匯總、分發;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涉外氣象活動。
(3)在本行政區域組織對重大災害性天氣跨地區、跨部門的聯合監測、預報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並對重大氣象災害做出評估,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氣象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等專業氣象預報的發布。
(4)制定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方案,並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協調下,管理、指導和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對可能遭受襲擊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它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工作。
(5)負責向本級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應用氣候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議;組織對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
(6)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7)統一領導和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的計劃財務、機構編製、人事勞動、科研和教育培訓以及業務建設等工作;會同各市人民政府對市氣象機構實施以部門為主的雙重領導;會同地方黨委和人民政府,做好當地氣象部門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8)承擔中國氣象局和江蘇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1950年1月,華東氣象區台在南京市中山北路西流灣(原國民政府中央氣象局舊址)成立,同年搬至北極閣2號,為華東地區的氣象業務領導中心。
1953年1月,成立江蘇省軍區氣象科,負責領導與管理全省軍事系統及政府建制的氣象台、站。
1953年8月,遵照中央軍委、政務院關於軍事系統氣象部門轉為政府建制的命令,原省軍區氣象科於10月移交給江蘇省人民政府,作為省農林廳的內設機構。
1954年11月,省人民政府決定改設“江蘇省人民政府氣象局”。1958年以前,全省氣象台站一直屬垂直系統。1958年四季度起交由各級政府主管,氣象業務由上級主管部門負責。
1963—1970年,全省各級氣象台站實行業務部門與地方政府雙重領導。
1971—1972年,省氣象局又劃歸省軍區領導。
1973年3月,經中央軍委、國務院批准,氣象部門重新劃歸政府,全省氣象局、台、站同時劃歸當地政府領導。
1980年5月,國務院正式批准中央氣象局關於全國氣象部門實行氣象部門與地方政府雙重領導,以氣象部門為主的管理體制。同年7月,經省政府批准,對全省氣象部門進行調整,從1981年起地方氣象部門實行省氣象局與地、市、縣政府雙重領導,以省氣象局領導為主的管理體制。
1983年2月,國家氣象局會同省政府對省氣象局體制進行了調整,省氣象局實行雙重領導管理體制。既是中國氣象局的下屬單位,又是江蘇省人民政府主管氣象工作的職能部門,為正廳級建制。
辦公室、應急與減災處、觀測與網路處、科技與預報處(氣候變化處)、計劃與財務處、人事處、政策法規處、監察審計處、機關黨委辦公室、離退休幹部辦公室
江蘇省氣象台、江蘇省氣象科學研究所、江蘇省氣象信息中心、江蘇省氣候中心、江蘇省氣象技術裝備中心、江蘇省氣象科技服務中心、江蘇省氣象局後勤服務中心、江蘇省氣象財務核算中心、江蘇省雷電監測與防護中心
黨組書記:翟武全
黨組副書記、局長:于波
黨組成員,南京市局黨組書記、局長:劉聰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顧亞進
黨組成員、副局長:楊金彪
黨組成員、副局長:嚴明良
總工:唐紅昇
(圖)江蘇省氣象局
⑴負責全省中短期和短時天氣預報警報製作與歸口發布,對下指導;
⑵負責全省公共氣象服務和應急保障氣象服務工作,並對下指導;
⑶負責全省雷電預報、預警業務服務工作,並對下指導;
⑷負責全省氣象部門信息網路系統建設、技術指導和保障;承擔對基層氣象台站提供相關實時信息資料的保障工作;
⑸負責全省遠程會商系統、高性能計算機等的運行管理和維護;
⑹承擔江蘇省海洋氣象台的建設和業務服務工作;
⑺承擔全省生態與農業氣象以及其它專業氣象預報等拓展領域的業務和服務工作;
⑻負責全省災情的收集、上報工作;
⑼承擔氣象業務、服務和專業氣象服務等現代化建設的相關工作;
⑽根據相關軌道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制定相關軌道業務產品的製作流程和有關技術標準;
⑾承辦省局交辦的其他工作。江蘇省氣象科學研究所(南京交通氣象研究所、江蘇省氣象衛星遙感應用中心)
①承擔交通領域的氣象監測、預報、服務、研究等工作。
②承擔全省重大科研項目,開展高新技術和重大攻關課題研究任務;開展與多軌道業務相關的研究、開發工作。
③承擔相關氣象科研產品和成果的引進、推廣和轉化工作。
④負責衛星資料的獲取、處理、產品製作、應用服務和研究開發等,並提供相關產品和技術支持。
⑤負責實施全省氣象部門年度在職短期崗位培訓計劃,承擔遠程教育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⑥承辦省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江蘇省氣候中心(江蘇省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江蘇省氣象檔案館)
①負責全省短期氣候預測預估的製作工作,以省氣象台名義歸口發布。
②承擔全省氣候評價、氣候診斷、氣候區劃及氣候資源(包括可再生能源)綜合調查、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承擔全省大氣環境評價工作,適時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
③承擔全省拓展領域所需的相關氣候業務工作,負責省級生態氣象、資源氣象實時業務服務系統的建設,以及全省氣候系統觀測站網相關業務、服務的指導工作。
④負責全省氣象科技情報的收集、服務工作。
⑤承擔全省氣象記錄檔案保管和服務工作。
⑥承擔全省氣候資料信息收集、審核、加工和整編工作。
⑦負責全省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的可行性論證、方案的擬定和申報;負責作業的聯絡指揮、科學實驗、效果評估等工作;指導各市縣人工影響天氣工作。
⑧根據相關軌道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制定相關軌道業務產品的製作流程和有關技術標準。
⑨承辦省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地址:江蘇省南京市北極閣2號。
2009年1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二批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