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觀法(visits-taking method),組織學生到大自然或社會特定場所,觀察、接觸客觀事物或現象以獲得新知識和鞏固驗證已學知識的教學方法。按照教學任務,可分為準備性參觀、并行性參觀和總結性參觀。按照學科,可分為生產性參觀、自然和科學性參觀以及歷史文學性參觀。它可使教學同實際生活聯繫起來,激發學生求知慾。
其步驟和要求:(1)準備。使學生明確參觀的目的、計劃,做好參觀活動安排。(2)進行。要求學生集中注意力,收集有關資料,質疑問難,還要注意安全。(3)總結。指導學生系統整理有關材料,座談或撰寫報告,將感性認識上升到
理性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