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橫向格局
社區橫向格局
一個社區的各社會單位和子系統在本社區內彼此之間的結構與功能關係。
美國社會學家R.L.沃倫在《美國社區》(1963)與《美國社區展望》(1973)等著作中提出並系統地探討了這一概念。這一概念後來成為社區研究的重要分析工具。
社區橫向格局的一個重要特點是,社區各社會單位和子系統以地緣關係為紐帶,互相聯繫、互相依存於同一社區之內,在功能上互相影響、互相制約,由此形成一個社區體系。在橫向格局中,社區的各社會單位(組織和個體)在一定的共同地理區域內發揮地方性功能。它們彼此之間是互相協作的關係,不是隸屬關係,其主要活動發生在本社區範圍之內。駐社區的地方行政機構,對該社區內互不隸屬的各單位起協調的中介作用。社區內各社會單位互不隸屬又互相聯繫,形成的橫向格局,是一個社區形成和發展的重要條件。
社區橫向格局的結構關係主要通過社區內各單位之間的共存關係和協調方法來維持。社區內各地方單位的服務區域與它們的共存區域往往大體吻合。比如一個社區的商店、郵局、銀行、醫院等機構,其服務的居民對象和範圍一般地說是基本相同的,這些機構的服務活動也是相互配合的。橫向格局的功能關係主要表現為各社會單位分別從不同方面承擔地方性功能。例如,家庭、鄰里、學校、醫院、自願聯合的團體、各類工商業、基層行政機構等,它們在社區內分別起著社會化、互助、社會參與、生產—分配—消費和社會控制等方面的功能。
在傳統的社區,橫向格局一般是通過非正式關係(如禮俗、感情、初級社會關係等)使社區內各單位保持聯繫,維持整合。隨著社區的對外開放,社區內的橫向聯繫更為複雜,社區的橫向格局逐漸帶有法理特徵,這是社區內部為適應外界而作出的反應。由橫向格局到縱向格局的加強,是現代社區的發展趨勢。但是橫向成分和縱向成分往往是同時並存於社區內的同一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