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政管理
交通行政管理
交通行政管理是國家行政機關為了全社會的經濟、文化、社區建設的整體協調發展而對社會交通事務的管理。範圍包括鐵路運輸、公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郵政、電信、城市交通等。基本內容是:制訂交通發展戰略、方針和政策;編製交通發展規劃;參與制訂交通經濟技術法規;收集、處理、發布交通信息;培養交通技術經濟與行政管理人員。
交通行政管理的常用措施有:①行政的方法。通過發布命令、指令、決定對交通進行管理、干預和控制。②法律的方法。通過行政立法和行政司法管理社會交通事務。③經濟的方法。依據經濟規律,運用經濟槓桿管理社會交通事務。交通行政管理追求的是社會效益。中國的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是國務院的鐵道部、交通部、公安部、建設部、信息產業部、民用航空總局,以及各省市自治區的相應機構。
現有交通執法體制的弊端
現行交通行政執法體制中,各地方交通主管部門的區域性“塊”與各執法門類垂向的“條”相對獨立,在交通行政執法中,各行其是,自我封閉,存在著條塊分割現象:一是條與條分隔,“依法”直屬設立於各級交通行政部門下的各執法機構,相互間缺乏有效協調;二是條於塊分割,儘管是在同一交通系統內,但多數執法門類都“依法”建立了從中央到地方上下對應的“條”式機構,結果是客觀上強化了各執法門類的“條”,加固了多頭分散執法體制;三是“塊”與“塊”分割,在全國,交通行政法被各塊“依法”分割而不統一,以及存在地方法規超前於交通部規章的局面。這些情況是中央政府的政策能量與效力逐層耗散造成的。在現行的體制當中,每一層級都有其產生正熵的機制,這就造成中央權威和中央政策能量逐層遞減。在這一過程,管理熵會逐漸增加,管理效率會遞減。執法體制的膨脹、老化,必然會使體制內部結構性磨擦係數加大,從而產生內耗、能量衰退,反應能力減弱。
我國現行公路養護管理體制的弊端
目前我國公路養護管理是集建、養、管、征為一體,公路管理部門既行使部分政府管理職能,又承擔公路養護具體作業,同時還負責對養護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這種體制在很大程度上還是一種計劃經濟,它已遠遠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公路交通事業的迅速發展,它的弊端也表現得越來越明顯,目前這些弊端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維持計劃經濟模式,事企不分,管養不分,不適合市場經濟的要求;養護隊伍機構臃腫,人員素質低,難以適應公路發展的新形勢;管理方式陳舊,效益低下;養護機械化程度低,養護技術水平低;養護經費嚴重短缺,公路超期服役現象相當普遍。
道路交通運輸管理體制的弊端
現行的運輸管理政策不適應,交通運輸行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弱化。隨著廣大農民、個體加入道路交通運輸業,道路交通運輸的組織形式發生根本變化。專業運輸企業逐漸萎縮和轉型,實行承包經營使企業內部安全管理名存實亡個體運輸已佔據了運輸主要市場,但個體運輸一直沒有納入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安全生產行業管理的範圍,缺乏有效的管理,成為交通事故多發群體。
交通安全管理體制弊端
中國目前的道路交通安全狀況不容樂觀。據河南省交通運輸管理部門通報,2013年全省共發生道路運輸行車事故共83起,造成185人死亡,255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達8417萬元。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體制存在以下根本性的問題:道路交通安全概念不清,不能形成全國統一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體,在行使職能過程中存在部門利益驅動,而交通安全管理難度大,沒有專一的安全執法隊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盲區。
部門行政的管理制度、道路交通管理主體定位的偏差、部門權力利益化傾向是弊端產生的主要根源。我國現行的道路交通管理體制是在1986年確定的,其基本管理制度仍然是沿用了與計劃經濟相適應的部門行政管理制度。這是目前道路交通管理體制中諸多問題產生的制度性根源。部門行政管理的基本做法在橫向上把行政權力分配給各個職能部門,在部門職權範圍內,決策與執行高度統一,自我封閉。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有效的行政協調去克服部門間的摩擦。道路交通管理主體的定位偏差也是弊端發生的直接根源。道路交通管理主體的定位,直接關係著道路交通管理體制能否廉潔高效、運轉協調。從其他發達國家來看,幾乎所有國家的道路交通管理的主體都是交通部門。這主要是因為道路交通管理是一個廣義的概念,除了包括關於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的管理之外,還包括道路的規劃、設計和建設等方面的管理。包括車輛的設放與配置、道路交通運輸的組織與運輸市場的調控,以及從事道路交通的各類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的組織。所以,必須實現道路交通的管理主體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主體的統一。這樣才可以從道路交通管理所涉及的各個環節和各項要素落實道路交通安全的措施,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成為全過程的管理,避免道路交通管理職責在部門分工時的衝突。
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要破除思想障礙和打破利益格局,進一步簡政放權,繼續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事項,加快推動政府職能向加強市場監管、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轉變。圍繞加快推進綜合運輸體系建設,在完善發展戰略、政策、規劃、法律法規、制度體制機制等方面加大改革創新,力爭有新作為、有新突破。穩步推進交通行政綜合執法改革,提高行政執法效能。
深化交通投融資體制改革
要按照事權和支出責任相匹配的原則,圍繞理順中央與地方事權,深化交通運輸行業財稅體制配套改革,包括專項資金使用、港建費征管、公路水路可持續發展的資金籌措、債務風險防控等。著力加快普通公路投融資體制改革,研究構建支撐普通公路建管養的投融資體制。研究建立交通基礎設施特許經營制度,利用多種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交通基礎設施建設。
深化公路水路管理體制改革
要深化公路管理體制改革,加快建立事權與財力相匹配、建管養相協調的公路管理體制機制,加快推進以普通公路為主的非收費公路體系和以高速公路為主的收費公路體系建設。強化公路安全管理體制機制建設,完善安全管理和應急機制,落實監管責任。
深化交通公共服務改革
要圍繞提升交通運輸服務質量和水平,加強相關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的研究制定,強化政府部門提供交通公共服務的職責,制定實施一些重大改革舉措,加強公共交通、郵政普遍服務等基本公共服務提供,讓群眾得到實實在在的好處。要推進交通公共服務管理改革,推動建立科學規範的政府購買交通公共服務制度。要圍繞促進城鄉交通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快推進農村交通基礎設施建管養體制改革,加快推進城鄉公共交通一體化。
深化市場監管體制改革
圍繞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深化交通運輸市場化改革,加快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交通運輸市場體系。要積極參與和促進交通運輸價格改革,完善交通運輸價格形成機制,清除制約影響交通運輸公平競爭的各種體制機制障礙。要深化道路貨運管理改革,突出對經營者誠信及遵守安全有關規章能力的考核。要加強工程質量監管,創新監管思路,強化市場監管,從源頭上加強監管體系建設。要完善統一市場准入制度,善於運用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改革市場監管體系,建立健全交通運輸社會徵信體系。
交通管理是國家對社會交通事務的各種組織、指揮、協調、控制和監督的總稱。包括各個層次、各種形式的有關交通事務的管理。按管理類型分,有 交通行政管理、交通環境管理、交通經濟管理、客貨運輸管理、客貨安全管理等;按交通方式分,有鐵路運輸管理、公路運輸管理、水路運輸管理、民航運輸管理、管道運輸管理、郵電通信管理等;按管理內容分,有交通設施管理、交通資費與價格管理、交通安全管理等。狹義的交通管理指國家通過行政機關對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的管理,即運用行政、法規、宣傳和工程技術、設施等手段,協調人、車、路在交通活動中的相互關係,使交通安全、暢通、低公害、低能耗。
交通管理是指國家對城鎮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的管理。它是國家行政管理工作的一個方面,是公安機關維護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的一項專門業務。交通管理的主要任務是監督執行交通規則,安置多種交通設施,設置交通指揮點、檢查點,指揮交通,維護交通秩序,檢驗和監督車輛的性能和裝置,考核車輛牌號、行駛證、駕駛證,依法處理違反交通規則的事件。交通管理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交通管理的範圍包括,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交通指揮、維護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和車輛檢驗、駕駛員考核與發牌發證、路障管理及交通標誌、標線等安全設施和設置與管理等。交通管理的目的,是維護交通秩序,確保道路暢通,便利交通運輸,保障交通安全,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創造良好條件。交通管理法規主要包括交通管理條例、車輛管理辦法和交通事故處理規定等三個方面。
交通環境管理是環境管理中有關交通對環境影響的管理。運用行政、法律、經濟、技術、教育等手段協調交通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的關係,處理交通發展與環境問題的相互關係,使交通發展與環境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發展。
公路運輸管理是對從事公路運輸經營的企業和個人的經營資格、行為、運輸質量、運價和運輸法規的制定及實施進行統籌、協調、服務、監督管理。公路運輸管理的宗旨是,維護國家利益,促進公路運輸事業的發展,提高行業經濟效益,為廣大用戶、貨主、旅客及運輸經營者服務,保護其合法權益。公路運輸管理的目標是培育和發展公路運輸事業,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運輸市場體系。從50年代初期開始,公路運輸管理由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或委託國營運輸企業代管,為政、企合一體制。1983年,四川省人民政府根據國家經委、交通部《關於改進公路運輸管理的通知》,制定《四川省改進公路運輸管理實施辦法》併發布施行。至此,全省公路運輸管理始趨統一。公路運輸管理實行從交通部到地方的5級(部、省、市、縣、區)管理體制。四川省交通廳公路運輸管理局是全省公路運輸管理的權力機關,代表政府行使公路運輸管理職能;市、地、州、縣(市)、區(鎮)分設公路運輸管理處、所、站,行使本地區公路運輸管理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