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國家機關單位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是負責辦理省政府黨組會議,省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等會務工作;協調安排省政府領導同志內事活動;辦理省政府和辦公廳的綜合文秘工作。督促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一、主要職責
(一) 負責省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省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 協助省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和審核以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名義發布的公文。
(三) 研究省政府各部門和各州(市、地)政府(行署)請示省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省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 督促檢查省政府各部門和各州(市、地)政府(行署)對省政府決定事項及省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省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五) 負責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省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
(六) 協助省政府領導同志做好需由省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七) 指導、監督全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八)辦理省政府和省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及職責
(一) 秘書一處
辦理省政府黨組會議,省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等會務工作;協調安排省政府領導同志內事活動;辦理省政府和辦公廳的綜合文秘工作。督促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二) 秘書二處
辦理省政府和辦公廳各類文件、信函的收發運轉和印鑒、檔案管理、公文複核、文印、機要通信和機要文件交換、全省法定節假日作息時間安排、辦公廳保密、報刊訂閱等方面的工作;指導全省政府系統公文處理工作。
(三) 秘書三處
辦理財政、稅務、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法、民族宗教、環境保護、衛生、人口計生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調研、督查工作。
(四) 秘書四處
辦理教育、科技、文化和新聞出版、知識產權、廣播電視、體育、旅遊、金融、地震、青海湖景區保護利用管理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調研、督查工作。
(五) 秘書五處
辦理髮展改革、國土資源、監察、審計、住房和城鄉建設、統計、機構編製、國防動員、信訪、地質礦產、測繪、物資儲備、地方志、參事、新聞辦、行政學院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調研、督查工作。
(六) 秘書六處
辦理農業、林業、牧業、水利、扶貧、供銷、氣象、生態建沒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調研、督查工作。
(七) 秘書七處
辦理工業、交通運輸、企業改革、國資監管、安全生產、經濟協作、外事僑務、商務、工商管理、質量監督、政府法制、郵政、通信、民航、鐵路、電力、海關、檢驗檢疫、煙草專賣、中央駐青企業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調研、督查工作。
(八) 省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省政府總值班室)
負責省政府總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省政府領導同志指示;負責省政府和辦公廳密碼電報的接收、登記、批註、傳遞和明傳電報的收發工作;負責安排省政府及辦公廳領導活動日程表和節假日值班;負責與國務院和各州(市、地)人民政府(行署)以及外省區市應急管理工作的聯繫;組織開展應急體系建沒,協助省政府領導同志做好有關急處置工作;辦理省政府應急管理方面的專題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九) 人事處
負責省政府辦公廳機關及所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製、教育培訓和公務出國人員選派等方面的工作;負責辦公廳黨組會議的會務及其有關決議的督辦工作。
(十) 行政處(保衛處)
負責省政府領導同志的服務事務和機關行政、總務管理及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車輛等資產管理並對廳屬財務獨立單位的財務工作進行指導和檢查、監督。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機關的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姓名 | 職務 |
楊志文 | 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