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色指數

光源對物體的顯色能力值

光徠源對物體的顯色能力稱為顯色性,是通過與同色溫的參考或基準光源(白熾燈或畫光)下物體外觀顏色的比較。光所發射的光譜內容決定光源的光色,但同樣光色可由許多,少數甚至僅僅兩個單色的光波縱使而成,對各個顏色的顯色性亦大不相同。相同光色的光源會有相異的光譜組成,光譜組成較廣的光源較有可能提供較佳的顯色品質。當光源光譜中很少或缺乏物體在基準光源下所反射的主波時,會使顏色產生明顯的色差(color shift)。色差程度愈大,光源對該色的顯色性愈差。顯色指數係數(Kaufman)仍為目前定義光源顯色性評價的普遍方法。

顯色分兩種


忠實顯色

能正確表現物質本來的顏色需使用顯色指數(Ra)高的光源,其數值接近100,顯色性最好。

效果顯色

要鮮明地強調特定色彩,表現美的生活可以利用加色的方法來加強顯色效果。採用低色溫光源照射,能使紅色更加鮮艷;採用中等色溫光源照射,使藍色具有清涼感;採用高色溫光源照射,使物體有冷的感覺。

與顯色性關係


當光源光譜中很少或缺乏物體在基準光源下所反射的主波時,會使顏色產生明顯的color shift.色差程度越大,光源對該色的顯色性越差。顯色指數係數(Kau fman)仍為目前定義光源顯色性的普遍方法。
太陽光的顯色指數定義為100,白熾燈的顯色指數非常接近日光,因此被視為理想的基準光源。此系統以8種彩度中等的標準色樣來檢驗,比較在測試光源下與在同色溫的基準下此8色的偏離(Deviation)程度,以測量該光源的顯色指數,取平均偏差值Ra20-100,以100為最高,平均色差越大,Ra值越低。低於20的光源通常不適於一般用途。
指數(Ra)等級 顯色性 一般應用
90-100 1A 優良 需要色彩精確對比的場所
80-89 1B 需要色彩正確判斷的場所
6徠0-79 2 普通 需要中等顯色性的場所
40-59 3 對顯色性的要求較低,色差較小的場所
20-39 4 較差 對顯色性無具體要求的場所
白熾燈的理論顯色指數為100,但實際生活中的白熾燈種類繁多,應用也不同,所以其Ra值不是完全一致的。只能說是接近100,是顯色性最好的燈具。具體燈具的Ra值可見下表所舉。
光源 顯色指數Ra
白熾燈 97
日光色熒光燈 80-94
白色熒光燈 75-85
暖白色熒光燈 80-90
鹵鎢燈 95-99
高壓汞燈 22-51
高壓鈉燈 20-30
金屬鹵化物燈 60-65
鈉鉈銦燈 60-65
鏑燈 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