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基槽開挖結束后,需要對其實際情況與勘測結果比較,並對基槽開挖的質量進行檢驗。
其具體工作包括:
2、對基底的土質類別及狀態進行鑒別,判斷其是否滿足設計要求。
3、檢查基底是否有不良土質存在,如淤泥、暗河流沙、鬆土坑、洞穴等。
4、檢查基底土質是否擾動。
5、基槽驗收應由承包商、設計單位、勘察單位、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五方代表共同參與進行,並請質量監督站抽查。對土質有爭議的,可到法定檢驗部門檢驗鑒定,經檢驗符合要求后,填寫驗收意見及簽證。
工程地質資料;
地基不良土記錄及處理方案和驗收資料。
需要準備地質勘探報告,基礎結構設計圖紙,基槽底抄測記錄,基槽開挖隱蔽記錄,驗槽記錄,
驗槽申請表,基槽
土方開挖質量評定表。參加驗收單位及人員簽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