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特質

共同特質

共同特質,它是指在某一社會文化形態下,大多數人或一個群體所共有的、相同的特質。在研究人格的文化差異時,可以比較不同文化中的共同特質。

奧爾波特於1937年首次提出了人格特質理論,其中包括共同特質和個人特質;之後卡特爾也在人格特質理論中提及共同特質。

名詞解釋


特質(traits)是指我們用來描述個人人格特點的描述詞,如友好的、謹慎的、爽快的、爭強好勝的、慷慨大方的、吝嗇的等。共同特質:一個社區或一個群體成員所共同具有的特質叫共同特質(common tra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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