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拌砂漿

新型建築材料

預拌砂漿是指由專業化廠家生產的,用於建設工程中的各種砂漿拌合物,是我國近年發展起來的一種新型建築材料,按性能可分為普通預拌砂漿和特種砂漿。

20世紀五十年代初,歐洲國家就開始大量生產,使用預拌砂漿,至今已有50多年的發展歷史。國內上海,常州等發達地區發展較快。同時,許多城市也在逐步禁止現場攪拌砂漿,推廣使用預拌砂漿。優勢有健康環保、質量穩定、節能舒適等。

概念


預拌砂漿
預拌砂漿
預拌砂漿筒倉
預拌砂漿筒倉
預拌砂漿筒倉
預拌砂漿筒倉
普通砂漿主要包括砌築砂漿、抹灰砂漿、地面砂漿。砌築砂漿、抹灰砂漿主要用於承重牆、非承重牆中各種混凝土磚、粉煤灰磚和粘土磚的砌築和抹灰,地面砂漿用於普通及特殊場合的地面找平。特種砂漿包括保溫砂漿、裝飾砂漿、自流平砂漿、防水砂漿等,其用途也多種多樣,廣泛用於建築外牆保溫、室內裝飾修補等。

進場檢驗


預拌砂漿進場時,供應方應按規定批次向需方提供質量證明文件。質量證明文件應包括產品形式檢驗報告和出廠檢驗報告等。
預拌砂漿進場時應進行外觀檢驗,並符合下列規定:
濕拌砂漿應外觀均勻,無離析、泌水現象;
②散裝干混砂漿應外觀均勻、無結塊、受潮現象;
③袋裝干混砂漿應包裝完整,無受潮現象。
根據GB/T25181-2010《預拌砂漿》,濕拌砂漿應進行稠度檢驗,且稠度允許偏差應符合下表:
濕拌砂漿稠度偏差
規定稠度/mm允許偏差/mm
50,70,90±10
110+5
-10
預拌砂漿外觀、稠度檢驗合格后,還應按下表的規定進行複試:
預拌砂漿進場檢驗項目和檢驗批量
砂漿品種檢驗項目檢驗批量
濕拌砌築砂漿保水率、抗壓強度
同一生產廠家、同一品種、同一等級、同一批號
且連續進場的濕拌砂漿,每250m3為一個檢驗批,
不足250m3時,應按一個檢驗批計
濕拌抹灰砂漿保水率、抗壓強度、拉伸黏結強度
濕拌地面砂漿保水率、抗壓強度
濕拌防水砂漿保水率、抗壓強度、抗滲壓力、拉伸黏結強度
干混砌
築砂漿
普通砌築砂漿保水率、抗壓強度
同一生產廠家、同一品種、同一等級、同一批號
且連續進場的干混砂漿,每500t為一個檢驗批,
不足500t時,應按一個檢驗批計
薄層砌築砂漿保水率、抗壓強度
干混抹
灰砂漿
普通抹灰砂漿保水率、抗壓強度、拉伸黏結強度
薄層抹灰砂漿保水率、抗壓強度、拉伸黏結強度
干混地面砂漿保水率、抗壓強度
干混普通防水砂漿保水率、抗壓強度、抗滲壓力、拉伸黏結強度
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漿凝結時間、耐鹼性、耐熱性
同一生產廠家、同一品種、同一等級、同一批號 且連續進場的砂漿,每50t為一個檢驗批,
不足50t時,應按一個檢驗批計
界面砂漿14d常溫常態拉伸黏結強度
同一生產廠家、同一品種、同一等級、同一批號 且連續進場的砂漿,每30t為一個檢驗批,
不足30t時,應按一個檢驗批計
陶瓷磚牯結砂漿常溫常態拉伸黏結強度、晾置時間
同一生產廠家、同一品種、同一等級、同一批號 且連續進場的砂漿,每50t為一個檢驗批,
不足50t時,應按一個檢驗批計

儲存


1.濕拌砂漿儲存
施工現場宜配備濕拌砂漿儲存容器,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儲存容器應密閉、不吸水;
②儲存容器的數量、容量應滿足砂漿品種。供貨量的要求;
③儲存容器使用時,內部應無雜物、無明水;
④儲存容器應便於儲運、清洗和砂漿存取;
⑤砂漿存取時,應有防雨措施;
⑥儲存容器宜採用遮陽、保溫等措施。
不同品種、強度等級的濕拌砂漿應分別存放在不同的儲存容器中,並應對儲存容器進行標識,標識內容應包括砂漿的品種、強度等級和使用時限等。砂漿應先存先用。
濕拌砂漿在儲存及使用過程中不應加水。砂漿存放過程中,當出現少量泌水時,應拌合均勻后使用。砂漿用完后,應立即清理其儲存容器。
濕拌砂漿儲存地點的環境溫度宜為5℃~35℃。
2.干混砂漿儲存
不同品種的散裝干混砂漿應分別儲存在散裝移動筒倉中,不得混存混用,並應對筒倉進行標識。筒倉數量應滿足砂漿品種及施工要求。更換砂漿品種時,筒倉應清空。
筒倉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SB/T10461-2008《干混砂漿散裝移動筒倉》的規定,並應在現場安裝牢固。
袋裝干混砂漿應儲存在乾燥、通風、防潮、不受雨淋的場所,並應按品種、批號分別堆放,不得混堆混用,且應先存先用。配套組分中有機類材料應儲存在陰涼、乾燥、通風、遠離火和熱源的場所,不應露天存放和暴晒,儲存環境溫度應為5℃~35℃。
散裝干混砂漿在儲存及使用過程中,當對砂漿質量的均勻性有疑問或爭議時,應按GB/T25181-2010的相關規定定期檢驗其均勻性。

使用要求


1.預拌砂漿的品種選用應根據設計、施工等的要求確定。
2.不同品種、規格的預拌砂漿不應混合使用。
3.預拌砂漿施工前,施工單位應根據設計和工程要求及預拌砂漿產品說明書編製施工方案,並應按施工方案進行施工。
4.預拌砂漿施工時,施工環境溫度宜在5℃~35℃。當在溫度低於5℃或高於35℃施工時,應採取保證工程質量的措施。大於等於五級風、雨天和雪天的露天環境條件下,不應進行預拌砂漿施工。
5.施工單位應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檢、互檢和專職人員檢驗制度,並應有完整的施工檢查記錄。
6.預拌砂漿抗壓強度、實體拉伸黏結強度應按驗收批進行評定。

干混砂漿


干混砂漿應按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加水或其他配套組分拌合,不得添加其他成分。
干混砂漿拌合水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JGJ63-2006《混凝土用水標準》中對混凝土拌合用水的規定。
干混砂漿應採用機械攪拌,攪拌時間應符合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外,尚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採用連續式攪拌器攪拌時,應攪拌均勻,並應使砂漿拌合物均勻穩定;
②採用手持式電動攪拌器攪拌時,應先在容器中加入規定量的水或配置液體,再加入混砂漿攪拌,攪拌時間宜為3~5min,且應攪拌均勻。按產品說明書的要求靜停后再拌合均勻;
③攪拌結束后,應及時清洗攪拌設備。
砂漿拌合物應在砂漿可操作時間內用完,且應滿足工程施工要求。
當砂漿拌合物出現少量泌水時,應拌合均勻后使用。

施工應用

干混砂漿(預拌砂漿)的施工應用 1/應用範圍 干混砌築砂漿適用於砌築工程;干混抹灰砂漿適用於抹灰工程;干混地面砂漿適用於地面工程(包括屋面)。 2/加水拌合 加入的水應符合國家應用水標準。不得使用受過污染的水。加水量,拌和時間及拌和方法列表如下:
項目品種加水量範圍 %拌和方式
散裝袋裝
干混砌築砂漿15.0-16.5機械攪拌人工攪拌
干混抹灰砂漿17.0-18.5機械攪拌人工攪拌
干混地面砂漿13.5機械攪拌人工攪拌
砂漿儲存攪拌設備
3使用方法:
3.1砂漿應隨拌隨用,從加水攪拌至使用完畢,不超過兩小時。
3.2抹灰砂漿和地面砂漿在使用前,必須進行基層處理,即將基層表面的塵土、污垢、油漬等清理乾淨,必要時洒水潤濕。每遍塗抹厚度宜為6-9mm,應待前一遍抹灰凝結后,方可塗抹后一層。
3.3施工方法應按照施工及現場規範的有關規定執行。
3.4當施工現場氣候炎熱或乾燥季節,可酌量增加水量。當氣溫超過30℃時,必須在一個半小時左右用完。 3.5冬期施工時,干混砂漿加水攪拌后應採取保溫措施。溫度不宜低於5℃。在硬化期不得受凍。
4儲存時間:干混砂漿的保質期為三個月。

優越性

干混砂漿(預拌砂漿)的優越性THE ADVANTAGE OF POWDER SAND SYRUP
干混砂漿是一種新型節能綠色建材,性能優越,是現代科技的結晶。干混砂漿與傳統配製的砂漿比較具有以下優越性:
1、產品種類多:可按不同需求提供不同品種不同強度等級的干混砂漿,以滿足建築工地的不同要求。
2、性能好:具有抗收縮、抗龜裂、防潮等特性。
3、產品質量穩定:干混砂漿是按科學配方電腦計量嚴格配製而成,均勻性好,使工程質量得到有效的保證。
4、容易保管:專用設備儲存,不怕風吹雨淋,不易失效變質。
5、使用方便:按下按鈕后,自動加水自動攪拌即拌即用。
6、無環境污染。
7、健康環保:預拌砂漿使用環保生態材料生產,給您的生活帶來健康保證。
8、質量穩定:使用預拌砂漿的房子,牆體不空鼓、不開裂,大大提高房子的抗震等級,讓您的居住無後顧之憂。
9、節能舒適:使用預拌保溫砂漿的房子,節能效果好,冬暖夏涼,四季如春。
10、經濟性佳:使用預拌砂漿,更經濟、無原材料浪費,讓您買到更經濟實惠的住房。

前景

新修訂的《節能法》將節約資源定為我國的基本國策。建築業是除了工業和交通,排在第三位的耗能大戶,節能潛力巨大,已經吸引了越來越多的目光。
無論是對於新建建築還是改造建築,預拌砂漿都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成分,更能大幅度降低建築的二次施工率,在不斷提高人們居住環境舒適度的同時,降低建築耗能總量,有效緩解能源的供需矛盾,既具有實際經濟意義,又具有重要的社會意義和環保價值。

標準

摘要:簡要介紹了JG/T230—2007《預拌砂漿》編製的重要性及主要內容;通過試驗研究並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分別制定了各品種砂漿的性能指標,重點論述了預拌砂漿的保水性、黏結強度、抗壓強度以及凝結時間等性能要求。
關鍵詞:預拌砂漿;濕拌砂漿;干混砂漿;保水性;黏結強度
中圖分類號:TU528.05 文獻標誌碼: A文章編號:1002-3550(2008)01-0090-05

引言

預拌砂漿
預拌砂漿
隨著建築業技術進步和文明施工要求的提高,現場拌制砂漿日益顯示出其固有的缺陷,如砂漿質量不穩定、材料浪費大、砂漿品種單一、文明施工程度低以及污染環境等。因此,取消現場拌制砂漿,採用工業化生產的預拌砂漿勢在必行,它是保證建築工程質量、提高建築施工現代化水平、實現資源綜合利用、減少城市污染、改善大氣環境、發展散裝水泥、實現可持續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我國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研究應用預拌砂漿這一新型建築材料,預拌砂漿技術已經比較成熟,而且在各級政府部門的積極推動下,預拌砂漿生產廠如雨後春筍般在我國蓬勃發展,已形成一定的規模。目前我國推廣應用預拌砂漿的條件已經具備,時機已經成熟,可以在全國範圍內逐步推廣應用。2007年6月6日,商務部、公安部、建設部等六部委聯合發布了《關於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工作的通知》,要求北京、天津、上海等l0個城市從2007年9月1日起禁止在施工現場使用水泥攪拌砂漿(第一批);重慶等33個城市從2008年7月1日起禁止在施工現場使用水泥攪拌砂漿(第二批);長春等84個城市從2009年7月1日起禁止在施工現場使用水泥攪拌砂漿(第三批。可見我國對推廣應用預拌砂漿採取了堅決的態度,並制定了相應的政策。但預拌砂漿作為一種產品,必須制訂出一個在技術上和管理上均具有可操作性的標準,使砂漿商品化做到技術先進、質量保證、經濟合理。在這種形勢下,建設部於2005年下達了編製行業標準《商品砂漿》的任務,標準編製組成員來自北京、上海、廣州等預拌砂漿發展較快、較好的大城市,且多年從事預拌砂漿的研究、開發等工作,具有豐富的理論、實踐經驗。該標準現已頒布,標準號為JG/T 230-2007,於2008年2月1日起實施。由於“商品砂漿”用語不夠規範,故標準更名為《預拌砂漿》。該標準的實施對預拌砂漿的生產和應用以及建築業的可持續發展將起到十分有力的推動作用。

分類

根據砂漿的生產方式,將預拌砂漿分為濕拌砂漿和干混砂漿兩大類。將加水拌合而成的濕拌拌合物稱為濕拌砂漿,將干態材料混合而成的固態混合物稱為干混砂漿。
濕拌砂漿包括濕拌砌築砂漿、濕拌抹灰砂漿、濕拌地面砂漿和濕拌防水砂漿四種,因特種用途的砂漿黏度較大,無法採用濕拌的形式生產,因而濕拌砂漿中僅包括普通砂漿。干混砂漿又分為普通干混砂漿和特種干混砂漿。普通干混砂漿主要用於砌築、抹灰、地面及普通防水工程,而特種干混砂漿是指具有特種性能要求的砂漿。考慮到量大面廣、技術成熟的砂漿大部分為水泥基,且《預拌砂漿》標準未涉及非水泥基砂漿,因此標準定位於水泥基砂漿。本標準收納了技術比較成熟、有相應產品標準的十種特種干混砂漿,它們是:瓷磚黏結砂漿、耐磨地坪砂漿、界面處理砂漿、特種防水砂漿、自流平砂漿、灌漿砂漿、外保溫黏結砂漿和抹面砂漿、聚苯顆粒保溫砂漿和無機集料保溫砂漿。
關於預拌砂漿的符號,一是考慮以儘可能簡單的符號表徵砂漿的信息,二是考慮到與國際接軌,因此,採用英文首字母表示。濕拌砂漿和普通干混砂漿採用兩位符號,特種干混砂漿採用三位符號。雖然有些特種干混砂漿現行產品標準中規定了其符號,但各行標的依據不統一,因此,為了規範預拌砂漿的符號,並能更好的與國際進行交流,本標準做了統一規定。

原材料

預拌砂漿所涉及的原材料較多,除了通常所用的膠凝材料、集料、礦物摻合料外,還需根據砂漿性能摻加保水增稠材料、添加劑、外加劑等材料,使得砂漿的材料組成少則五六種,多的可達十幾種。由於砂漿是與基體共同構成一個單元,只要砂漿與基體一接觸,砂漿就會被基體吸去水分,同時砂漿外表面也向大氣中蒸發水分,因而砂漿的保水性和黏結強度就顯得尤其重要。
為了使砂漿獲得良好的保水性,通常需要摻入保水增稠材料。保水增稠材料分為有機和無機兩大類,主要起保水、增稠作用,它能調整砂漿的稠度、保水性、黏聚性和觸變性。常用的有機保水增稠材料有甲基纖維素、羥丙基甲基纖維素、羥乙基甲基纖維素等,以無機材料為主的保水增稠材料有砂漿稠化粉等。大多數保水增稠材料尚無國家或行業標準,而且有機保水增稠材料的種類較多,每種又有不同的性能(如黏度),因此本標準
規定,採用保水增稠材料時,必須有充足的技術依據,並應在使用前進行試驗驗證。有標準的應執行相應標準,如用於砌築砂漿的增塑劑應符合JG/T l 64—2004《砌築砂漿增塑劑》的規定。特種干混砂漿都要求有較高的黏結強度,這可通過摻加可再分散乳膠粉來提高砂漿的黏性,它也是干混砂漿中重要的添加劑之一,而可再分散乳膠粉種類繁多,且尚無國家或行業標準,因此本標準規定使用其應有充足的技術依據,並應在使用前進行試驗驗證。
此外,特種干混砂漿中通常還摻加一些填料,如重質碳酸鈣、輕質碳酸鈣、石英粉、滑石粉等,其作用主要是增加容量,降低生產成本,這些惰性材料通常沒有活性,不產生強度。

技術要求


強度等級

抗壓強度是砂漿最基本的性能指標,因此根據抗壓強度劃分普通預拌砂漿的強度等級,其可選範圍見表l。
砌築砂漿規定了7個強度等級,其中M20以上高強度等級砌築砂漿主要是滿足混凝土小砌塊配筋砌體結構的需要。以往現場拌制的抹灰砂漿通常是按照材料組份和比例來劃分抹灰砂漿種類,而沒有對抗壓強度提出要求。隨著水泥強度的提高,純水泥砂漿的強度也越來越高,這不僅造成材料的浪費,還對砂漿質量產生不利的影響。預拌砂漿中通常都摻人一定量的活性礦物摻合料及外加劑,一來可以改善砂漿的性能,二來可降低成本,如再採用材料比例劃分抹灰砂漿就不科學了。對於抹灰砂漿來說,黏結強度比抗壓強度更重要,黏結強度高的砂漿更容易與基層黏結牢固。但黏結強度的試驗方法較複雜且復演性較差,相比之下抗壓強度的試驗方法較簡單且復演性較好,也比較成熟,另外,黏結強度與抗壓強度在一定範圍內有一定的相關性,而國外也大多採用抗壓強度而不是黏結強度來表徵抹灰砂漿的性能。因此,本標準採用抗壓強度劃分抹灰砂漿的類型。根據施工現場抹灰砂漿的抗壓強度一般在5~20 MPa,抗壓強度太高,並不利於砂漿與基層黏結牢固,故規定4個強度等級。
地面砂漿的強度等級是根據GB 50209--2002《建築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規定:“水泥砂漿面層強度等級不應小於Ml5”,確定了Ml5、M20、M25這3個等級。
普通防水砂漿具有一般的防水、防潮功能,強度較低的砂漿難以滿足抗滲性能的要求,因此規定Ml0、Ml5、M20這3個強度等級,抗滲等級取為P6、P8、Pl0。

保水性

雖然砂漿與混凝土的一些主要成分相同,但他們的作用卻不相同。通常混凝土都澆築在模具中,其能保持住大部分水,且混凝土本身可單獨作為一個結構單元;而砂漿通常被砌築在吸水塊材之間或塗抹在基層上,與基體共同構成一個整體。只要砂漿與塊材或基層一接觸,砂漿就被吸去水分,同時砂漿外表面也向大氣中蒸發水分,導致砂漿因失水而水分不足,影響了水泥的進一步水化,進而影響了砂漿強度的正常發展。另外,塗抹類砂漿通常厚度較薄、表面積較大,更容易因干縮而引起開裂,由此可見,砂漿保水性對砂漿性能有較大的影響。保水性良好的砂漿,水泥水化比較充分,強度能得到正常的發展,與基層能較好地黏結在一起。
國家限制使用實心黏土磚,而大力推廣使用新型牆體材料,特別是採用工業廢渣生產的牆體材料,這些材料的吸水量、吸水速度與燒結黏土磚有較大的差異,需要砂漿具有更好的保水性。因此,本標準強調了預拌砂漿的保水性能並通過試驗確定其指標。
我國傳統上是採用分層度表徵砂漿的保水能力,但該方法所需試驗時間較長,操作誤差也較大。國外大部分是以保水性來衡量砂漿的保水能力,它更能精確地反映砂漿的保水能力。本著優先採用國際標準的原則,本標準也採用保水性評價砂漿的保水能力並給出相應的性能指標。
標準編製組從市場上採集了lo種普通干混砂漿樣品,由編製單位同步進行保水性的對比試驗,同時也進行了部分水泥石灰混合砂漿以及摻稠化粉砂漿的試驗,部分試驗結果見表2。此次試驗共取得56個試驗數據,其中保水性≥88%的數據佔91%,最小值為86.4%(此時砂漿稠度為110 mlTl),因此,本標準規定:濕拌砂漿和普通干混砂漿的保水性均要求≥88%。
從試驗結果還可看到,砂漿的稠度對保水性是有影響的,二者之間成反比關係。為了使各次試驗結果具有可比性,規定了各品種砂漿試驗時的稠度取值範圍,即普通干混砂漿試驗時的稠度為:砌築砂漿70~80 mm,抹灰砂漿90~100 mm,地面砂漿45~55 mm,普通防水砂漿70~80 mm;濕拌砂漿按實際稠度試驗。

黏結強度

抹灰砂漿塗抹在建築物的表面,除了可獲得平整的表面外,還起到保護牆體的作用。抹灰砂漿容易出現的質量問題是開裂、空鼓、脫落,其原因除了與砂漿的保水性低有關外,主要原因還與砂漿的黏結強度低有很大關係。因此,GB 50210—2001{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中規定“外牆和頂棚的抹灰層與基層之間及各抹灰層之間必須黏結牢固”,“抹灰層與基層之間及各抹灰層之間必須黏結牢固,抹灰層應無脫層、空鼓,面層應無爆灰和裂縫。”可見,黏結強度是抹灰砂漿的一個重要性能。只有砂漿具有一定的黏結力,砂漿層才能與基底黏結牢固,長期使用不致開裂或脫落。雖然都認識到黏結強度對抹灰砂漿的重要性,但標準規範中只對砂漿的黏結性能提出定性的規定,而沒有給出定量的要求。因此,本標準擬通過大量的試驗來確定抹灰砂漿的黏結強度。
編製組對從市場上採集到的10種普通干混砂漿樣品進行了拉伸黏結強度的對比試驗,試驗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是確定砂漿塗層的厚度、試件齡期,試件養護濕度取為45%~75%,部分試驗結果見表3。
從表3可見,與l4 d拉伸黏結強度相比,28 d拉伸黏結強度大部分提高,但提高的幅度不一樣,有些砂漿還降低,這可能是由於試件的養護濕度變化所致。為了盡量縮短試驗周期,並考慮到大多數行業標準中黏結強度試驗的齡期為14 d,故本標準規定試件齡期為14 d。關於砂漿塗層厚度的影響,大部分試驗結果是隨著塗層厚度的增加,黏結強度下降。考慮到砂漿自身黏結強度本來就低,厚度增大會加大數據的離散性。另外,目前我國抹灰砂漿還處於手工操作,勞動強度大,抹灰層厚度受施工水平限制,一般在20mm左右,分2~3次完成,每層厚度大約在6~7 mm,且砂子的最大粒徑為5 mm。考慮到某些特種干混砂漿產品標準中規定黏結強度試驗時的塗層厚度為3 mm,因此本標準規定砂漿塗層厚度為6 mm,這樣也可以將2塊3 min厚的成型框疊在一起使用。對第一階段的試驗結果進行總結、分析,由於普通干混砂漿的黏結強度較低,造成數據的離散性較大,遂開展了第二階段的試驗研究,試圖通過採取一些措施解決數據離散性大的問題。考慮到有些大城市在進行牆體抹灰時,預先在基層上塗抹一層界面劑,然後再進行抹灰。因此,我們採取在基底水泥砂漿試塊上先塗一薄層界面劑,待表面稍干后,再塗待檢砂漿,養護到規定齡期測試其拉伸黏結強度。根據第一階段的試驗結果,選取試件齡期為14 d,塗層厚度為6 min,選取兩個濕度:濕度60%~80%、濕度≥95%,對同一樣品進行塗與不塗界面劑以及不同濕度的對比試驗,部分試驗結果見表4。
試驗結果表明,雖然塗界面劑后可以減小數據的離散性,但界面劑對黏結強度的影響規律不盡一致。對於自身黏性不好的砂漿,經過界面劑處理后,黏結強度普遍提高,但提高的幅度不一樣;對於自身黏性較好的砂漿,經過界面劑處理后,黏結強度有的不變,有的還降低,說明界面劑對其沒有發揮作用。試驗結果表明,基底水泥砂漿試塊經過界面劑處理后,不能真實反映所檢砂漿自身的黏結性能,不具有代表性,因此沒有採用塗界面劑的方法。
在第一階段試驗中,採用的養護濕度為450%-75%,但發現養護濕度太低,不利於砂漿強度的發展,也容易造成試驗結果的復演性差,因此,在第二階段試驗中將養護濕度提高到60%80%,並增加一個濕度:≥95%,以研究不同濕度的影響。從表4看到,隨著養護濕度的提高,砂漿的黏結強度也提高。但考慮到實際工程中抹灰砂漿處在大氣環境中,而大氣中的濕度較低,如規定試件的養護濕度太高,則與實際工程相差較大,不能很好地反映實際工程情況;如規定試件的養護濕度太低,不利於砂漿強度的增長。另外,為了使預拌砂漿試驗試件能在一個養護室養護,並參考特種砂漿的試驗環境,規定了本標準黏結強度試件的養護條件。
根據上述試驗結果,我們確定了砂漿拉伸黏結強度的試驗方法:直接在基底塊上塗抹待檢砂漿,塗層厚度為6mm,試件在空氣溫度為(23±2)℃、相對濕度為60%--80%的環境下養護14 d。
由於大部分濕拌砂漿、普通干混砂漿的拉伸黏結強度都大於O.20 MPa,低於0.20 MPa的砂漿黏性較差、可施工性不好,因此規定抹灰砂漿、普通防水砂漿的拉伸黏結強度i>0.20 MPa,但對於M5抹灰砂漿,由於砂漿抗壓強度較低,並且大部分用於室內,故規定其拉伸黏結強度I≥0.15 MPa。
由於濕拌砂漿和普通干混砂漿自身的黏結強度較低,測試結果離散大,因此規定至少製備l0個試樣,且有效數據不少於6個。建議各地檢測部門嚴格檢驗條件,控制檢驗參數,加強人員培訓,提高復演性。

凝結時間

濕拌砂漿是由專業生產廠加水攪拌好后運到施工現場的,且運送的方量較多。由於砂漿施工仍為手工操作,施工速度較慢,砂漿不能很快使用完,需要在施工現場儲存一段時間。為給施工提供方便,特別是使下午送到現場的砂漿能儲存到第2天繼續使用,故規定濕拌砂漿設計凝結時間最長可達24 h,具體的凝結時間可由供需雙方根據砂漿品種及施工需要而定。JGJ 70一90《建築砂漿基本性能試驗方法》中規定砂漿凝結時間的測定方法是盛載砂漿的試模在(20+2)℃的室溫條件下保存,並每隔30 min測定一次。由於濕拌砂漿凝結時間較長,如每隔30 min測定一次,就會造成測定次數太多,而且也沒有必要,因此規定濕拌砂漿凝結時間的測定時間取為該砂漿凝結時間的l/4、1/2、3/4和凝結時間對應的時間。另外,濕拌砂漿運到現場后需要貯存在密閉容器中,因此規定凝結時間試驗時盛載砂漿的容器應貯存在密閉容器中。
普通干混砂漿是在現場加水拌和的,可隨用隨拌,不需要儲存太長時間,因而規定其凝結時間為3~8 h。凝結時間的試驗方法可按JGJ 70—90的規定進行。

抗壓強度

JGJ 70一90《建築砂漿基本性能試驗方法》中規定砂漿抗壓強度試模採用無底模,基底採用普通黏土磚,這一規定是根據當時牆體材料基本上為黏土磚而制定的。隨著新型牆體材料的發展,實心黏土磚的使用越來越受到限制,取而代之的是新型牆體材料如混凝土小砌塊、加氣混凝土砌塊等。由於這些新型牆體材料與燒結黏土磚的性能不同,吸水率及吸水速度等都不一樣,因而JGJ 70—90中規定的砂漿抗壓強度試驗方法已不能滿足新型牆體材料的發展,有必要對其試驗方法進行修改。JGJ 70一90正在修訂之中,擬將無底試模改為有底試模。為此,編製組也對預拌砂漿進行了無底試模與有底試模的對比試驗,採用磚底模時砂漿稠度控制在70~90 mm,採用鋼底模時砂漿稠度控制在40~50 mm,試驗結果見表5。
從表5可以看到,採用有底模后砂漿抗壓強度降低6%-52%,降低幅度較大。因JGJ 70一90《建築砂漿基本性能試驗方法》正在修訂之中,其中抗壓強度試驗擬由原來的無底模改為有底模,並相應給出一個換算係數。鑒於砌體結構設計仍採用無底模測得的抗壓強度,為了與現行標準之間相互協調,試驗方法仍依據JGJ 70一90,待該標準修訂實施后,自然就換成有底試模,本標準不再另行規定。

力學性能

GB 50203--2002《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中規定:在砌築砂漿中摻用有機塑化劑,應有其砌體強度的檢驗報告,並經檢驗和試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GB 50003—2001《砌體結構設計規範》也對各類砌體的抗壓強度和抗剪強度做出了強制規定。由於商品砌築砂漿中摻加了保水增稠材料和粉煤灰等材料,必須進行砌體力學性能檢驗,以滿足結構安全性。為此,進行了砌築砂漿砌體力學性能的試驗研究,試驗結果見表6~8。
註:砂漿實測強度為20.3 MPa,底模為普通燒結磚。
上述試驗結果表明,濕拌砌築砂漿和干混砌築砂漿所砌築的磚、砌塊等牆體材料的砌體,其力學性能均符合GB 50003—2001((砌體結構設計規範》的要求。

標準作用


是第一部關於預拌砂漿方面的綜合性行業標準,分別對濕拌和干混這兩類l8個品種砂漿進行了詳細的規定。本次編製工作通過大量的試驗研究及廣泛的調研、徵求意見,提出了濕拌砂漿和干混砂漿的性能指標,並參考國內外的標準規範,確定了砂漿保水性和拉伸黏結強度的試驗方法。對抹灰砂漿提出了抗壓強度、保水性和拉伸黏結強度的要求;對砌築砂漿提出了抗壓強度、保水性和砌體強度的要求,以滿足相關國家標準規範的要求。
因本標準為首次制訂,鑒於編製時間及編製人員有限,此次編製的工作重點放在普通砂漿上,對特種砂漿只是引用原標準,未對其性能指標進行調整。
本標準的實施有利於規範預拌砂漿這一新興行業的健康、穩步發展,有利於推動預拌砂漿在我國的發展,有利於配合國家發布的關於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的政策實施,指導預拌砂漿的生產及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