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性肝損傷
藥物性肝損傷
藥物性肝損傷是一種消化系統疾病。肝是藥物清除、生物轉化和分泌的主要場所。肝常能通過多種機制適應低水平的肝毒性,然而當藥物代謝過程中毒反應性產物的產生超過其能安全排泄的速率時,就會引起藥物性肝損傷。主要表現為噁心、食慾減退、厭油膩、發熱、乏力、瘙癢,以及皮膚、白眼珠發黃等癥狀。治療方法:清除或排泄體內藥物、藥物治療、支持治療、肝移植。儘早治療可以有效改善肝功能,防止其進一步損傷。本病會損傷肝功能,可能會導致肝衰竭,影響患者的壽命。多數病人及時停葯后預后良好,肝損傷嚴重者預后較差。
● 消化內科或肝病專科
● 藥物性肝損傷是指藥物或其代謝產物對肝臟造成的損害。多種危險因素會引起藥物性肝損傷。
● 患病概率和嚴重程度隨年齡而增大
● 女性比男性更易患病
● 服用一種以上藥物
● 某些藥物,如對乙醯氨基酚、異煙肼、煙醯胺和甲氨蝶呤等
● 長效藥物比短效藥物更易導致藥物性肝損傷
● 長期過量飲酒
● 若親屬發生某種藥物相關的肝功能損傷,則此人發生同樣藥物毒性反應的概率是25%。
● 潛在的肝臟病變和全身病毒感染可能增加藥物性肝損傷的發生機會。
● 患藥物性肝損傷後有以下典型的肝臟損害癥狀和不典型的肝臟外癥狀。
● 噁心
● 食慾減退
● 厭油膩
● 皮膚、白眼珠發黃
● 上腹痛
● 乏力
● 發熱
● 瘙癢
● 皮疹
● 藥物性肝損傷需要做肝功能檢查、組織病理學檢查等,此外還需要做其他檢查來排除部分疾病,才能確診。
● 通過檢查血中丙氨酸氨基轉移酶、天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的含量,可以判斷肝功能損傷的嚴重程度。
● 可以發現肝細胞有無壞死、腫脹、變性,可以判斷藥物性肝損傷的病情輕重。
● 做其他檢查主要是為了排除部分疾病,常用的檢查有以下幾種:
● B超
● CT
● 磁共振
● 血清學檢查
● 病毒檢查
● 藥物性肝損傷缺乏特異性的癥狀及檢查,目前並無臨床確診標準,醫生一般根據病史、癥狀,結合肝功能檢查等綜合診斷疾病。
● 患者有長時間可疑藥物接觸史。
● 出現噁心、食慾減退、厭油膩、黃疸、乏力、發熱、瘙癢等癥狀。
● 肝功能檢查發現丙氨酸氨基轉移酶、天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的含量異常。
● 停葯後患者一般情況、消化道癥狀快速緩解,肝臟酶學、血膽紅素水平快速下降(如停葯8天內,血轉氨酶水平下降50%或以上,則支持藥物性肝損傷),但有部分患者可能癥狀、體征及肝臟酶學、膽紅素仍持續異常數周,然後逐漸緩解及恢復正常。
● B超、CT、磁共振、血清學檢查、病毒檢查基本正常。
● 組織病理學檢查
● ● 急性藥物性肝損傷可表現為肝細胞脂肪病變、炎性改變或壞死等。
● ● 慢性藥物性肝損傷可見肝組織纖維化,甚至肝硬化。
● 藥物性肝損傷需要和膽管擴張、膽管炎、病毒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病、酒精性肝炎等疾病相區別。
● 如果服用某些藥物后出現噁心、厭油膩、乏力、瘙癢,以及皮膚、白眼珠發黃等癥狀,要及時去醫院就診,請醫生診斷疾病,不可自行診斷。
● 一般去醫院醫生做血常規、肝功能檢查、B超、CT、磁共振、血清學檢查、病毒檢查、組織病理學檢查,可以排除其他疾病。
● 治療方法有清除或排泄體內藥物、藥物治療、肝移植。儘早治療可以有效改善肝功能,防止其進一步損傷。
● 停用致藥物性肝病或有可能引起本病的藥物,是最重要的治療。
● 服藥6小時內可通過洗胃、導瀉(硫酸鎂)、吸附(活性炭)等清除胃腸殘留的藥物。
● 還可通過血液透析、血液超濾、滲透性利尿來促進藥物的排泄。
● 包括抗氧化劑(促進反應性代謝產物的清除)、保護性物質的前體、阻止損傷發生的干預劑或膜損傷的修復劑,常用藥物有:
● N-乙醯半胱氨酸:對於服用對乙醯氨基酚過量的患者有特殊療效。一般早期用藥,肝臟可獲得最大的保護效果。
● 還原型谷胱甘肽:有利於藥物的生物轉化。
● S-腺苷-L-蛋氨酸:對肝內膽汁淤積有一定的防治作用。
● 多烯磷脂酞膽鹼:具有保護和修復肝細胞膜作用。
● 熊去氧膽酸:有穩定細胞膜、免疫調節及線粒體保護作用,對治療藥物性淤膽有較好的療效。
● 皮質激素:能夠加速膽紅素排泄,一般採用甲基潑尼松龍治療。
● 甘草酸製劑:可以抗炎保肝。
● 重症藥物性肝損傷導致肝衰竭、重度膽汁淤積和慢性肝損傷進展到肝硬化時,可以採用肝移植治療。
● 藥物性肝損傷會對肝功能造成一定的損傷。
● 少數發生嚴重和廣泛的肝損傷,會進展為肝硬化或導致肝功能衰竭,如不進行肝移植,將導致死亡。
● 治療效果與是否及時治療、病情的嚴重程度等有關。
● 大部分患者在停用藥物后的數小時或數天內,癥狀開始改善。
● 部分患者病程較長,且部分患者發展為慢性炎症,經及時治療,治療效果較好。
● 少部分病情嚴重的人,治療效果較差。
● 避免同時服用多種藥物和服藥時飲酒。
● 避免濫用抗生素及長期服用藥物(包括中草藥及“保健品”)。
● 對肝腎病患者、新生兒和營養障礙者,藥物的使用和劑量應慎重考慮。
● 對以往有藥物過敏史或過敏體質的患者,用藥時應特別注意。
● 對有藥物性肝損害病史的患者,應避免再度服用相同或化學結構相類似的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