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基金
離岸基金
離岸基金亦稱“外國境外基金”。資金主要來源於一個國家或地區,而註冊地在其他國家或地區的投資基金。這種基金的受託人或保管人,通常是較大的跨國財團,或銀行,或實力雄厚的投資機構。其設備先進、通迅手段廣泛而靈活。這種基金的優點是,當投資者所在國出現政治或經濟政策的變化時,投資者的資金不會被凍結。其資金主要投資於,以境外投資者名義註冊的證券。離岸基金與海外基金的主要區別是,離岸基金的註冊地與資金投入地不是同一國家或地區,而海外基金的註冊地與資金投放地是同一國家或地區。
離岸基金的主要作用是規避國內單一市場的風險,幫助客戶進行全球化的資產配置。
根據基金髮行公司註冊地以及計價幣種的不同,可以分為:由國外的基金公司發行、募集,通過在國內成立的投資顧問公司引進、由國內投資者申購的基金,這類基金註冊地在海外,特別是一些“避稅樂園”(tax heaven),如英屬維爾京群島(British Virgin Islands)、巴哈馬(Bahamas)、百慕大(Bermuda)、開曼群島(Cayman Islands)、馬恩島(the Isle of Man)、都柏林(Dublin)和盧森堡(Luxembourg)等地區和國家,計價幣種也是各種外幣;
還有由國內基金公司發行、募集資金,赴海外投資的基金。如果投資者有移民或子女有出國留學的打算,想把部分財產轉移到國外,離岸基金將是一種合適的財務工具,因為貿然把資金匯到境外,可能會引發意想不到的後遺症。
不少國家的稅率很高(40-50%非常普遍),一旦資金進入到國外的銀行,將來做任何事都會牽涉到納稅的問題。所以,最好是先將資金放在離岸基金上,可以方便投資者作全球的資金調配以及實現最佳的避稅效果。
在私募領域,離岸基金充當了重要角色,外資私募中許多都有離岸中心作為重要一環。私募離岸基金指註冊在國之外的離岸中心的基金,通常指設立在開曼群島、模里西斯或英屬維爾京群島(BVI)等離岸中心的不在離岸中心與當地公眾開展業務,可享有作為豁免公司或企業的免稅待遇,離岸基金的投資對象和範圍無法律限制,存在更大的操作空間,可以在更廣的範圍內設計投資組合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