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海市國土資源局

烏海市國土資源局

烏海市國土資源局是烏海市人民政府負責全市國土資源工作的職能部門。

單位簡介


烏海市國土資源局內設九個科室、一個機關事務中心、下設三個分局、四個事業單位。分局內設十五個國土資源管理所,共有在職工作人員193人,其中:黨政人才58人,專業技術人才40人,技能工人7人,擁有大專以上文憑136人,中專16人。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國土資源、礦產資源、測繪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草擬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管理的規章制度和辦法;依照規定負責有關行政複議;研究擬訂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測繪管理的政策和辦法。
二、組織編製和實施國土規劃、基礎測繪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年度計劃和其他專項規劃;參與市政府審批的城市總體規劃審核,指導、審核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礦資源的調查評價,編製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地質勘查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跡保護規劃。
三、監督檢查土地利用、礦產規劃執行情況;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辦並組織調查處理權屬糾紛,查處違法案件。
四、擬訂實施耕地特殊保護和土地開發政策、規劃和指導生態退耕,實施農地用途管制,組織基本農田、草牧場保護,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開發耕地的監督工作。
五、組織實施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負責土地確權、城鄉地籍、土地定級和登記等工作。
六、主管烏海市建設用地管理工作,承辦市政府審批的建設用地審查、報批和出讓方案的落實;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憑、作價出資、轉讓、交易和政府收購管理及臨時用地管理,貫徹執行國有土地劃撥使用目錄指南和鄉鎮用地管理辦法,指導農牧區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
七、指導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審定評估機構從事土地評估的資格,確定土地使用權價格。
八、依法管理礦產資源探礦權、採礦權的審批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批登記;負責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保護的監督管理;依法審核對外合作區塊;承擔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工作,管理地質資料匯交;依法實施地質勘查行業管理,審查確定地質勘查單位的資格,管理地勘成果;按規定審定評估機構從事探礦權、採礦權評估的資格,確認探礦權、採礦權評估結果。
九、組織編製烏海市基礎測繪和重大測繪項目規劃,實施測繪行業管理,進行測繪資格審查。
十、組織監測、防治地質災害和保護地質遺跡;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的過量開採與污染;負責礦泉水、地熱水的開採管理,保護地質環境;認定具有重要價值的古生物化石產地、標準地質剖面等地質遺跡保護區。
十一、安排並監督檢查各類專項經費的使用情況,負責土地和礦產資源各項規費的征稽工作;管理按國家有關政策需要減免或緩交的各項規費的統計、登記、清收工作。
十二、組織開展土地資源、礦產資源和測繪技術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推進科技進步,推廣科技新成果。
十三、承辦烏海市政府和自治區國土資源廳、測繪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關科室


辦公室
地籍科
人事宣教科
土地利用科
礦產開發科
地質環境科
規費征管科
執法監察科
規劃科技科
測繪科
紀檢監查室
三區分局
海勃灣區
烏達區
海南區
局所屬單位
烏海市地價動態監測中心
烏海市土地規劃勘測院
烏海市土地登記中心
烏海市國土資源局整理中心
烏海市國土資源局機關事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