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崇龜
唐朝時期詩人
劉崇龜[唐],字子長,滑州胙(今河南延津)人。咸通六年進士。曾任起居舍人,禮部、兵部二員外。唐僖宗廣明元年(880年)春,河東節度使鄭從讜鎮守太原,奏請劉崇龜為度支判官、校檢吏部郎中、御史中丞,賜金紫。中和三年(883年)入朝為官,為兵部郎中,拜給事中。唐昭宗大順年間(890年--891年),遷左散騎常侍、集賢殿學士、判院士,改戶部侍郎,檢校戶部尚書。后出任廣州刺史、清海軍節度、嶺南東道觀察處置使等要職。
史載劉崇龜工書、畫,性廉潔。中和五年(885年)蕭遘所撰、劉崇龜所寫的唐昭覺寺碑,深受文人推崇。(唐昭覺寺位於今成都市北郊5公里,著名的皇家寺院,唐宣宗欽賜“昭覺”為名,素有“川西第一叢林之稱。”)他擅長畫花鳥,尤喜畫荔枝圖,曾名噪一時,一紙難求。《唐書本傳、金石錄、北夢瑣言》。
劉崇龜為官多年,經驗豐富,精明善變,為人所稱道,特別是劉崇龜換刀的故事,在民間流傳深廣。
劉崇龜換刀的故事
劉崇龜鎮守南海那一年,有一個富商的兒子年輕而且長得白皙,不同於一般賤買貴賣的商人,一天他的船停靠在江邊,岸上有一座住宅。裡面有一個女子,年齡有二十多歲,長得非常美麗妖艷,不是平常所能見到的。這個女子不躲避人。所以富商的兒子得以和她交換目光眉來眼去。並乘機和她說:"我傍晚到你家裡去。"女子面無難色,只是點頭微笑,到了傍晚,這個女子果然開著門等富商的兒子。沒等富商的兒子前來赴約,有一個小偷進來偷東西。他看到一間屋裡沒有點燈。便竄了進去。那女子高興地撲了上去。小偷以為來人抓他,便用殺豬刀刺了女子一刀,然後扔下刀跑了,女子的家人沒有發覺。富商的兒子隨後來到,一進屋就踩到鮮血上,立刻摔倒在地上。一開始他以為是水,用手一摸,聞到了一股血腥味。接著又摸到地上躺了一個死人,便趕忙出去。直接上了船,船開了一夜,到天亮,已經駛出一百多里。女子家裡的人循著血跡找到江岸。然後便向宮府報了案。主持辦案的官員普遍詢問了住在江邊的人,有人說某月夜晚,有某一條船夜裡發出。辦案官員立刻派人把富商的兒子追回,將他關到獄里嚴刑拷打。富商的兒子供出實情,只是不承認殺人,女子家裡的人把撿到的殺人兇器。一把殺豬刀交到官府。郡守下命令說:"某日召開盛大宴會,全境的屠夫,都要集中到球場上,等著屠宰牲口。"屠夫們聚集以後,他又傳令說:"今天已經晚了,明天再來,各自把殺豬刀留到廚房裡,空手回去。"然後他又叫人把屠夫們的刀取來,用殺人那口刀換下一口。第二天早晨。命令屠夫們到衙門去取刀,眾人都認領了自己的刀走了,只有一個屠夫留在最後,不肯拿刀。郡守問他為什麼不取刀,他說:"這不是我的刀。"又問他是誰的刀。屠夫說應該是某人的刀。又問清了刀的主人居住的地點。郡守立刻派人去抓,結果殺人者已經逃走了。於是郡守又命令將牢獄里應處死的犯人,假裝成富商的兒子,傍晚時公開處死在市場上,逃跑的殺人犯的家屬,每天早晚都探聽官府的消息。既然已經將"殺人犯"殺了,沒過一兩天,殺人者就放心地回家了。馬上就被官府抓來,他全部招認了殺人的經過,按法律被處以死刑,商人的兒子,夜入民宅,僅以通姦罪論處,打了一頓板子就釋放了。彭城公審理案件可以說是明斷的。
這個故事還被廣泛選入《中華智慧叢書》等書籍,還被選作教材和課外閱讀文章。
劉崇龜不僅是一名精明睿智的官員,還是一名出色的詩人,他的詩不僅詞句優美,而且意境深遠。《全唐詩》中有他一首《寄桂帥》詩:“
碧幢仁施合洪鈞,桂樹林前倍得春。
莫戀此時好風景,磻溪不是釣漁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