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致盲武器
激光致盲武器
laser blinding weapon;LBW這類武器可燒傷敵人的視網膜,使其暫時甚至永久失明;還可使觀測儀器失效;光學跟蹤制導系統失控;光學偵查衛星失效等,並可對人產生強烈的心理威脅和震懾。是一種有效的光電對抗裝備,能起到干擾、壓制或阻礙敵方觀測、跟蹤或精確制導武器的進攻等作用。相對強激光武器能耗低、易於製造和使用,是比較成熟的戰場適用的一種非致命性武器。
能使人致盲的激光武器是一種靠發射高能激光束使人眼或光電裝置完全喪失視覺的武器。激光致盲武器由激光發生器、精密瞄準系統以及激光束控制和發射系統組成。其中激光發生器是它的核心部分,只有它才能產生使人致盲的激光束。
激光致盲武器與一般常規武器相比,具有以下4個特點:
(1)攻擊速度快。激光束以每秒30萬公里的光速射向目標,不需要考慮攻擊時間提前量,命中率極高,敵方很難及時防禦。
(2)操作靈活。由於沒有後座力,變換攻擊方向非常迅速。
(4)耗能少,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