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權

罷免權

解釋: 1.選民或選民單位依法撤銷他們所選出的代表的職務或資格的權利。 2.政府機關或組織依法撤銷其任命的人員職務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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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選民或選民單位依法撤銷他們所選出的人員職務的權利。
2.政府機關或組織依法撤銷其任命的人員職務的權利。
3.罷免權對於普通公民來講,只是“提出人事罷免案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