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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免權
罷免權
解釋: 1.選民或選民單位依法撤銷他們所選出的代表的職務或資格的權利。 2.政府機關或組織依法撤銷其任命的人員職務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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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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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選民或選民單位依法撤銷他們所選出的人員職務的權利。
2.政府機關或組織依法撤銷其任命的人員職務的權利。
3.罷免權對於普通公民來講,只是“提出人事罷免案的權利”。
基本信息
中文名
罷免權
類型
法律術語
執行機構
政府機關或組
職責
依法撤銷其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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