賜予

賜予

賜予,讀音cì yǔ,漢語詞語,意思為作為一項恩惠而授予,恩賜。

基本解釋


1. [grant]∶作為一項恩惠而授予,恩賜。
2. [vouchsafe;bestow]∶恩賜,賞給。

引證解釋


1. 指常賜以外的特殊恩賜。
《周禮·天官·大府》:“幣餘之賦,以待賜予。””鄭玄 註:“賜予,即好用也。”
孫詒讓 正義:“凡賜有常賜,有好賜。常賜者,歲時頒賜,著於秩籍者;好賜則常賜之外,以恩澤特受賜,非恆典也……此賜予專據好賜言也。凡經雲賜予者,並為好賜。”
2. 賞賜;賜給。
《荀子·大略》:“賜予其宮室,猶用慶賞於國家也。”
《漢書·食貨志上》:“賦共車馬甲兵士徒之役,充實府庫賜予之用。”
宋司馬光 《交趾獻奇獸賦》:“賜予簡而功無所遺,刑罰清而奸無所漏。”
冰心《南歸》:“對於這些無情的自然,如陽光,如花卉,在她的病的靜息中,也是加倍的溫煦馨香。這是上天賜予,惟有她配接受享用的一段恩福!”
3. 指所賜予的東西。
《新唐書·隱逸傳·武攸緒》:“賜予無所受,親貴來謁,道寒溫外,默無言。”
蘇軾《論高麗買書利害札子》:“高麗 所得賜予,若不分遺 契丹,則 契丹 安肯聽其來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