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川縣人民政府

政府機關

張家川縣人民政府是張家川縣的國家行政機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和縣政府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協調和參與研究制定全縣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工作計劃以及有關政策規定;督促檢查各鄉鎮各部門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情況,統籌協調部門工作。
(二)負責處理縣政府日常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開展部門鄉鎮和駐縣單位的工作協調,處理各鄉鎮各部門請示縣政府解決的各類事項。
(三)承擔縣政府黨組會議、縣政府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全體會議、常務會會議、縣長辦公會議和縣政府領導同志召集的其他會議的籌備組織和協調服務工作,負責議定事項的督辦落實。
(四)負責全縣外事工作;負責與國內外友好城市的聯絡工作。
(五)負責全縣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工作,負責推進全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一窗辦、一網辦、簡化辦、馬上辦”改革。
(六)承擔各級各類文件、信函、電報的處理,負責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文件以及縣政府領導的重要報告、講話材料、彙報材料的起草、審核、印製、歸檔工作。
(七)負責協調安排縣政府領導重要公務活動,協調處理群眾來信來訪。
(八)負責縣政府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組織承辦全國、省、市、縣人大代表意見建議和政協提案,開展協調督辦、落實反饋工作。
(九)負責指導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信息工作,為縣政府科學決策提供信息服務。
(十)檢查指導全縣政府系統公文處理、辦公自動化建設和政務值班工作。
(十一)協調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及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和機關老幹部服務工作。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及市直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