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墟
位於深圳羅湖區的清代歷史遺跡
虛同墟字,意為集市,北方人所說的趕集,客家人所說的趁墟,現代人所謂的逛街之地。令當代“深圳”得名的集鎮深圳墟(今羅湖區老街一帶)出現於清代展界后的新安縣,在深圳原居民的傳統理解上,“深圳”只是指現今東門市場一帶,即“深圳墟”。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歷史文獻中第一次出現了對深圳墟的記載。在深圳特區建立前,整個寶安縣裡面,中、東部大部分地區,主要是客家人,寶安縣西部,主要是廣府人,深圳墟位於東部地區,屬於客家區,因集鎮西側的一個深水溝而得名(“圳”在客家話中指水溝,客家地區帶有圳字的地名是極其常見的,如梅州、河源、惠州的圳上村、圳下村、圳頭村、灣圳村、三圳、石圳、圳塘口村以及龍崗區的圳埔嶺村等,而其他地區卻較為罕見)。
深圳墟
公元1913年(民國三年),為避免與河南省新安縣同名混淆,廣東省新安縣復稱寶安縣,縣治仍在南頭。
民國二十年(1931年)設深圳鎮。1979年三月,改寶安縣為深圳市。“深圳”一名由深圳市名沿用下來。1979年8月撤深圳鎮。
1980年8月,劃出深圳鎮、附城公社等327﹒5平方公里土地建立深圳經濟特區,同時恢復寶安縣建制,轄境含今寶安、龍崗兩區。1992年12月,析寶安縣建立龍崗、寶安兩個深圳市轄新區。
深圳墟
另外,十九世紀的沙頭角成為西方人觀察深圳地區的第一個據點。傳教士韓山明和韋永福都先後向其所服務的巴色會寫過長篇的工作彙報,沙頭角是巴色會在深圳地區的初期傳教基地,韋永福在1853年寫的報告更是長達萬餘字,非常真實地描寫了中國南方沿海客家村落的日常生活。在韋永福1853年的那份報告中,特別提到了一個叫“東和”的集市。
深圳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