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陝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陝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是2009年省政府機構改革時組建的省政府組成部門。由原省信息產業廳、省工業交通辦公室及其管理的六個行業管理辦公室、省機械設備成套局等10個單位整合組建而成,是負責全省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行業主管部門。

2018年省政府機構改革,又分別划入原省中小企業局的職責;原省國防科工辦組織地方企業為軍工企業配套職責;原省鹽務管理局承擔的鹽業行業管理行政職能和原省散裝辦承擔的行政職能。目前,廳機關設26個內設機構和機關黨委、5個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處。聯繫陝西經濟聯合會,在各市區設承擔無線電管理職責的派出機構11個,管理下屬事業單位18個。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機關行政編製182名。其中:廳長職數1名,副廳長職數5名,總工程師、總經濟師職數各1名(副廳級),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局局長職數1名(副廳級);處級領導職數62名(含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局副局長職數2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職數1名)。

人員編製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機關行政編製182名。其中:廳長職數1名,副廳長職數5名,總工程師、總經濟師職數各1名(副廳級),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局局長職數1名(副廳級);處級領導職數62名(含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局副局長職數2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職數1名)。

領導班子


黨組書記、廳長:張宗科
黨組成員陝西經濟聯合會會長:黨紅忠
黨組成員、副廳長:原忠德
黨組成員、副廳長:趙東
黨組成員、副廳長:任鈞恩
黨組成員、副廳長:黃新波
副廳長:劉波
副廳長雷純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常忠華
巡視員:王武軍
總經濟師:羌薇
總工程師:崔躍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設1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廳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承擔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承擔文秘與公文管理、辦公自動化、重要文件的起草、新聞發布、政務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安全保衛和值班接待等工作。
(二)人事處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製、隊伍建設及專業技術職務的管理指導等工作;承擔本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三)法規處
研究新型工業化的戰略性問題;組織研究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戰略,提出政策建議;組織起草相關法律法規草案和規章;負責機關依法行政建設、行政執法監督、立法、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等工作;牽頭協調處置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四)產業政策處
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等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國家工業產業政策,推動淘汰落後產能、工業文化、服務型製造和工業設計等工作;擬訂和修訂產業結構調整目錄的相關內容;組織實施相關行業准入公告管理等。
(五)規劃處
組織擬訂全省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省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承擔固定資產投資審核的相關工作;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計劃,促進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職責和原省國防科技工作辦公室組織地方企業為軍工企業配套。
(六)財務處
編報部門預決算和管理資金的使用;組織實施內部審計和績效檢查;提出有關行業財稅、價格、金融等政策建議;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
(七)科技處
組織實施國家工業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及行業技術基礎工作,指導行業質量品牌建設;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實施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和管理,推動企業實施新產品和新技術開發,組織協調產學研合作創新工作,實施技術創新示範企業認定;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和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參與指導企業知識產權工作。
(八)運行監測協調處
監測分析全省工業日常運行,分析國內外、省內外工業形勢,統計併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承擔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負責全省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他那副產品行情況的統計、分析、監測、評價和考核。
(九)節能綜合利用處
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利用、清潔生產、綠色製造促進的方針政策;組織實施綠色製造工程建設;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十)安全生產處(省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辦公室)
負責指導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工業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負責擬訂全省安全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制定推動安全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引導企業集聚發展安全產業;推進安全產業發展環境不斷優化,激發安全產業發展需求動能不斷增強,促進安全產業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負責辦理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在陝事務。
(十一)原材料工業處
承擔鋼鐵、有色、黃金、石化、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建材等的行業管理工作;研究國內外、省內外原材料市場情況並提出建議。
(十二)裝備工業處(陝西省重大技術裝備辦公室)
承擔全省通用機械、汽車、民用船舶、軌道交通機械製造業等的行業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依託國家、省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十三)汽車工業處
貫徹國家汽車及道路機動車輛工業發展戰略、產業政策;組織制定我省汽車行業中長期規劃和相關支持政策;負責我省汽車工業性服務業的發展規劃與協調管理,組織國內外市場推廣;負責我省汽車及道路機動車輛生產准入、市場准入審核和產品認證等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提出汽車產業省級財政資金安排的建議;負責我省新能源汽車產業推廣應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定;推動全省性汽車產業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統籌協調全省汽車產業發展工作;負責省汽車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消費品工業處
承擔全省輕工、紡織、食品、醫藥、家電等行業管理工作;組織落實國家有關捲煙、食鹽和糖精的生產計劃;承擔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國家藥品儲備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的規劃、政策和標準。
(十五)電子信息處
承擔全省電子信息產品製造的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系統裝備、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組織協調國家有關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應用;指導全省軟體業發展;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軟體、系統集成及服務的技術規範和標準;推動全省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軟體服務外包;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
(十六)無線電管理處(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無線電管理的法規和政策,負責省內無線電頻率的劃分、分配與指配;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指導無線電監督管理派出機構的業務工作;承辦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七)信息化產業發展處
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省信息化產業和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發展規劃;推動全省寬頻網路建設,指導推進工業數字化、智能化、網路化製造和應用;促進全省工業領域電子商務和現代流通體系建設;推動全省信息服務業創新發展;組織推進全省信息技術服務工具、平台研發和產業化;指導工業控制系統網路和信息安全;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大數據產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擬訂相關支持政策、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全省大數據產業發展,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
(十八)招標監管處
負責對全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招標投標活動及項目監理工作實施監督。負責全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專家庫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核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規定的工業和信息化行業投資項目、技改項目和國債項目的招標組織形式、招標範圍和招標方式;承擔全省工業和信息化行業招標代理機構及自行招標機構的資質、資格認定和年度審核;承擔全省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監理機構和監理人員資格認定和年度審核工作。
(十九)大數據資源管理處
負責擬訂全省大數據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年度計劃、政策措施、評價體系、規章制度、標準規範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全省大數據採集、負責全省政府數據資源登記、分類定級、數據安全監管;統籌全省大數據基礎設施、交換共享平台、數據源、數據中心的建設和管理;組織編製政府數據資源共享和開放目錄,推動數據資源開放、共享和開發利用;指導工業控制系統網路和信息安全;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
(二十)大數據產業處
負責大數據與雲計算產業發展規劃的草擬;指導全省大數據和雲計算研究、應用和產業發展;促進大數據與雲計算技術創新和產業化、標準化;組織協調重大產業項目和產業園區建設;培育發展大數據和雲計算骨幹企業,指導中小微企業創新發展;負責草擬全省新型智慧城市規劃,協調指導新型智慧城市建設。
(二十一)企事業單位管理處
負責貫徹落實中省關於推進企事業單位改革的相關精神,研究提出加強行業企業管理和改革的政策建議;指導行業企業進一步完善現代管理制度,提升企業管理水平;擬訂推進廳屬企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並組織實施;負責廳屬企事業單位日常管理、監督指導等工作;處理原省工業交通辦公室、省機械設備成套局、省中小企業促進局、省鹽務管理局所屬企業遺留問題。
(二十二)縣域工業處
設立縣域工業處。負責擬訂縣域工業化、信息化、縣域工業集中區的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產業集群的發展和工業集中區的建設;指導中小企業開展經濟交流合作和協作配套;推介招商引資項目;負責中小微企業創業工作和重點縣域工業集中區建設情況的統計和考核;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發展。
(二十三)駐廳紀檢組
按有關規定承擔紀檢監察工作。
(二十四)非公經濟發展處
負責擬訂中小微企業、非公有制經濟(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調查研究企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改革建議和措施;負責企業發展環境的優化和監督檢查;指導民營經濟轉型升級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建設;負責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人才隊伍建設以及經營管理人員培訓;承擔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五)融資服務處
負責全省中小微企業融資服務體系建設;指導企業融資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搭建金融、擔保機構與企業的信貸合作機制;推動引導民間資本和風險投資機構與企業合作;指導企業通過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推進企業信用及擔保體系建設。
(二十六)中小企業服務處
協調製定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民營經濟)發展規劃;負責中小企業專項資金安排;培育中小企業成長發展;負責全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協調推進實施中小微企業知識產權戰略、品牌培育、技術改造、技術服務、科研成果轉化工作。
(二十七)中小企業服務處
協調製定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民營經濟)發展規劃;負責中小企業專項資金安排;培育中小企業成長發展;負責全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協調推進實施中小微企業知識產權戰略、品牌培育、技術改造、技術服務、科研成果轉化工作。
(二十八)機關黨委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二十九)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局(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綜合處)
承擔廳機關及原輕工、冶金、石化、機械、建材、紡織、醫藥等行業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承擔機關辦公及家屬區日常管理。
(三十)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一處
負責廳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和家屬區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
(三十一)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二處
負責廳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和家屬區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
(三十二)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三處
負責廳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和家屬區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
(三十三)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四處
負責廳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和家屬區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

職責調整


(一)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工業行業管理有關職責划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具體包括:研究提出工業發展戰略,擬訂全省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行業技術法規和行業標準的實施;按省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貫徹國家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領導和協調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編製我省重大技術裝備規劃,協調相關政策;工業日常運行監測;工業的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促進工作;稀土行業發展的職責。
(二)將原省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職責划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其中組織協調武器裝備科研生產的重大事項、保障軍工核心能力建設、民用爆破器材行業管理等職責划給省國防科技和航空工業辦公室。
(三)將原省信息產業廳的職責划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不再加掛省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省信息化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承擔。其中軍工電子管理職責划給省國防科技和航空工業辦公室。
(四)將原省工業交通辦公室的職責划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不再保留省經濟委員會牌子。其中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等職能划給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鐵路道口安全管理職能划給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五)將原省機械設備成套局承擔的工業領域招投標工作職能划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六)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推進軍民結合、寓軍於民,促進工業由大變強。加快推進全省信息化建設。

主要職責


(一)提出全省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工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軍民結合、寓軍於民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體系建設。
(二)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工業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工業行業規劃、計劃和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編製全省工業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省工業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全省工業運行態勢,統計併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四)負責提出全省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省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按照省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五)貫徹國家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省政府科技重大項目,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全省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承擔全省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家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的規劃、政策,依託國家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工業和信息產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八)推進全省工業和信息產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九)貫徹執行國家信息化建設的方針政策,統籌推進全省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協助工業和信息化部對在陝的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專用通信網運行及電信與信息服務市場進行監督與服務,協調省內電信資源分配管理,推進電信普遍服務,保障重要通信。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無線電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按照許可權配置和管理無線電頻率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二)承擔全省網路安全及相關信息安全的責任,負責協調維護國家信息安全和國家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有關重要事項。
(十三)貫徹國家有關招投標工作的法律法規,擬訂全省工業、信息產業招投標工作的政策規定,研究擬訂全省工業和信息產業投資項目招投標工作實施細則,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省工業和信息產業招投標活動的管理和監督執法。
(十四)負責原輕工、冶金、石化、機械、建材、紡織、醫藥等行業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和辦公家屬區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五)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其他事項


(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作為行業管理部門,主要是管規劃、管政策、管標準,指導行業發展。要堅持政企分開的原則,不干預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社會中介組織的作用。
(二)煉油、燃料乙醇和煤制燃料的行業管理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其他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的行業管理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
(三)管理省國防科技和航空工業辦公室。
(四)原省工業交通辦公室管理的省輕工行業管理辦公室、省冶金行業管理辦公室、省機械行業管理辦公室、省石油和化學行業管理辦公室、省建材行業管理辦公室(省建材協會)、省紡織行業管理辦公室(省紡織協會)分別轉製為省輕工業協會(省手工業合作社聯合社)、省冶金工業協會、省機械工業協會、省石化工業協會、省建材工業協會、省紡織工業協會,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聯繫(按副廳級管理)。協會事業編製各8名,其中:會長職數1名,副會長職數2名。
(五)原省信息產業廳管理的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派出機構劃歸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管理。
(六)原省信息產業廳、省工業交通辦公室和省機械設備成套局所屬事業單位整建制劃歸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管理。

附則


本規定由省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省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直屬機構


陝西經濟聯合會
陝西省無線電監測站
西安市無線電監測站
寶雞市無線電監測站
咸陽市無線電監測站
銅川市無線電監測站
渭南市無線電監測站
延安市無線電管理處
榆林市無線電管理處
漢中市無線電管理處
安康市無線電管理處
商洛市無線電管理處
陝西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駐楊凌示範區辦事處
陝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信息中心
陝西省電子信息產品監督檢驗院
陝西省新技術開發推廣站
陝西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
陝西省石化壓力容器檢驗站
陝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石化後勤服務中心
陝西電子工業研究院
陝西省工程設備監理中心
陝西省招標服務中心
陝西省電光源工業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
陝西省石油化工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西北信息報社
陝西省二輕工業供銷公司

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10日,被陝西省委、陝西省人民政府授予省級文明單位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