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定義:由一個或幾個已知的判斷(前提),推導出一個未知的結論的思維過程。
推理是形式邏輯。是研究人們思維形式及其規律和一些簡單的邏輯方法的科學。其作用是從已知的知識得到未知的知識,特別是可以得到不可能通過感覺經驗掌握的未知知識。推理主要有演繹推理和歸納推理。演繹推理是從一般規律出發,運用邏輯證明或數學運算,得出特殊事實應遵循的規律,即從一般到特殊。歸納推理就是從許多個別的事物中概括出一般性概念、原則或結論,即從特殊到一般。
它是由特殊的前提推出普遍性結論的推理。
歸納推理有以下幾種類型:
2.1完全歸納法
2.2不完全歸納法
2.2.1簡單枚舉法
2.2.2科學歸納法
2.2.2.1挈合法(求同法)
2.2.2.2差異法(求異法)
2.2.2.3共變法
2.2.2.4剩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