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沖

武漢漢陽區法院執行法官

李沖 漢陽區法院執行局一名執行法官,中共黨員,1964年11月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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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05年7月,李沖接到一起執行“骨頭案”:申請執行人馬蘭英喪失勞動能力,丈夫下崗,孩子上學,母親患病,經濟十分困難;被執行人是一群生活困難的人,且拒絕配合執行。李沖往返奔波數十次,進行艱難調解,為馬蘭英逐漸“討”回執行款,既維護了法律的尊嚴,又保障了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同時又兼顧到被執行人的實際困難,是執法愛民的典型代表,對推動和諧社會建設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