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傷程度

損傷程度

損傷程度是在法醫學上,根據《人體重傷鑒定標準》、《人體輕傷鑒定 標準(試行)》等,將人體損傷程度劃分為 重傷、輕傷及輕微傷。損傷程度包括損傷當時原發性病變,與損傷有直接聯繫的併發症,以及損傷引起的後遺症。鑒定時,應根 據人體損傷當時的傷情及其損傷的後果或者 結局,全面分析,綜合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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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損傷程度,是損傷所致程度,法律上所講的損傷程度,分為不夠輕微傷、輕微傷、輕傷、重傷,其分界分別對應的鑒定標準為:《人體輕微傷的鑒定》、《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人體重傷鑒定標準》,此外司法部尚有《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目前主要在司法部的鑒定中使用,未大規模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