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炳徠坤,男,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祥謙鎮幹部。因所領導機關違紀,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祥徠謙鎮峽南社區黨支部書記兼居委會主任。
閩侯縣紀委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期間,祥謙鎮峽南社區居委會以村務接待、換屆選舉等名義購買茶葉33.5公斤計28920元,每公斤價格均在800元以上,購買煙4985元,共計33905元。
閩侯縣紀委已分別給予該社區居委會負有直接領導責任的社區黨支部書記兼居委會主任張炳坤、居委會經濟合作社主任林宙輝、居委會經濟合作社副主任陳斌三人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