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東

冀東

冀東是一個地理名詞,曾經作為一個正式的行政區域,來源於解放前的河北省冀東道公署,位於華北平原東北部,北倚燕山,南臨渤海,包括當今的唐山、秦皇島,天津東部、北部的寧河、寶坻、薊州,廊坊北部的三河、香河、大廠,北京東部的通州、順義、平谷、密雲。

今天已成為河北省內唐山、秦皇島地區的代稱。

歷史沿革


1913年1月,中華民國袁世凱政府頒布《劃一現行地方各級行政官廳組織令》,廢除舊有地方制度,改設省、道、縣三級管理體制。隨後冀東道成立。
1935年11月24日晚,殷汝耕在通縣以“冀東防共自治委員會”委員長的名義,發表宣言,聲稱自即日起“脫離中央,宣布冀東自治”。11月25日,殷汝耕在通縣薊密專員公署召開了“冀東防共自治委員會”成立大會。12月25日,殷汝耕又將“冀東防共自治委員會”改稱“冀東防共自治政府”。
1937年7月,偽“冀東防共自治政府”由通縣(今北京市通州區)遷到唐山,標誌著當時唐山正式成為冀東政治、經濟、文化、交通中心。
1938年1月17日,偽河北省公署在天津成立,下設冀東、津海、保定、冀南四道(含平、津)。

涵蓋區域


包括臨榆(山海關)、撫寧盧龍、昌黎、灤縣、灤南、曹妃甸、樂亭、豐潤、丰南玉田遵化遷安遷西)、秦皇島市(1961年設市,后併入唐山地區,1983年復設市)和唐山市(唐山於1925年設市,1938年正式設立唐山市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