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

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

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是指為農戶從事農業生產提供的產前、產中和產後服務的一整套服務機構、服務組織和服務設施。它擔起了單個農戶做不了和做起來在經濟上不合算的事情,形成了我國市場經濟中的農業組織結構框架——家庭農場十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可以因其功能和機制不同分成三類,第一類是為實施政府農業政策而設立的機構,這類機構的服務一般是免費或只收少量成本費,主要由財政支付費用。第二類是農民自己的合作性服務組織,名稱不一,我們統稱之為專業合作組織,主要功能是在某些經營環節上通過合作來取得規模效應降低成本和提高市場競爭力,為農田水利設施的換工互助或共建共用,生產資料的共同採購,某種農產品的共同加工、貯運和銷售,以及某些金融和保險領域的合作等。它們對外以企業形態進入市場,規模可大可小,邊界可伸可縮,內部則按合作制原則管理。在市場經濟中,專業合作組織在服務體系中將是最大量、最活躍的部分。第三類是商業性服務機構,主要是為農業和農民服務的第三產業企業,如經營生產資料、農產品加工和銷售、從事農業工程的公司,銀行保險的分支機構,會計師和律師事務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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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這類機構雖然是以盈利為目的的,但確是農民進入市場不可缺少的。發展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促進農業專業化、商品化、社會化,是現階段農村工作的重要一環,是把農民引向市場的重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