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海經商

下海經商

下海經商,漢語辭彙,“下”字有屈就的意思,下海的許多人員原本是政府機關人員,他們放棄有保障的就業體系而從事風險較大的商業行為,這也說明一種勇氣。

基本含義


改革開放時期,隨著市場經濟的繁榮,許多人不滿於現狀,轉而經商,稱之為:下海。人們對商人從事的行業有“商場”、“商海”之稱,故而下海這個說法沿用至今。

詞源追溯


原指出海;戲劇界中,非職業演員(票友)轉為職業演員;充當娼妓,妓女第一次接客伴宿。90年代,指國營企業、機關的幹部職工辭職或留職停薪,從事商業經營、投資辦廠的活動。現泛指放棄原來的工作而經商。
“下海”一詞源於一齣戲曲《洛陽橋》,是上個世紀20年代在上海舞台上演出的。說的是清朝有個姓蔡的狀元要為家鄉建一座洛陽橋,在建橋過程中當橋墩突然打不下去時,聽到老百姓的“海龍王不同意,所以卡殼”的議論后,就貼出一則布告:“茲為我鄉建造‘洛陽橋’……今擬委派一位能下得海去的人與龍王面洽架橋事宜……”
兩個衙役在酒館里找到一個名叫“夏德海”的醉漢,謊稱找到了“下得海”的人。幾天後,夏德海被帶到海邊,灌醉后扔到了大海里。後來,人們就把稀里糊塗地或冒險地去干某種事概稱為“下海”。後來,又有了引申。變成流行的“下海”一詞。